第B6版:24小时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商场里,小偷砍伤女大学生
· 投诉的哥,非要寄“书面材料”?
· 下次碰到骗子我还要买他手机!
· 这边 女子讨债不成寻死 那边 小伙通宵上网昏倒
· 她要单位先报销 单位让她先还钱
· 擦鞋的砍伤修鞋的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4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下次碰到骗子我还要买他手机!
 17:00实习生范胤 记者顾元森播报

  昨天下午4点多,小伙子小陈到中央门准备乘车回苏北老家。在中央门立交桥附近,遇到一名卖手机的男子。看到价值不菲的手机确实是真货,小陈心动了,双方以200元价格成交。小陈到了车站,突然发现手机是个模具。显然,对方趁他不注意调了包。小陈报警后,民警提醒他以后不要再相信这种街头骗子,没想到小陈却说:“以后碰到,我还要再买!我就不信邪了,到时仔细看着就不会上当了!”民警听了这句话,哭笑不得。(蒋先生报料奖50元)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