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公民·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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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陪审员马大姐:
· 陪而不审?
那不是我
· 拿钱并非罪恶就看获取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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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15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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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而不审?那不是我
  马岚的笔记本

  快报记者:当初为什么会想起来参加“海选”陪审员?

  马岚:我看到新闻报道后,就非常感兴趣。一方面,法院对我来说很神秘,参与案件的审理能让我学到很多东西;另一方面,我以前做过企业人事,对劳动方面的法律知道一些,当时也是觉得自己有这方面的优势,觉得能发挥余热吧。

  

  快报记者:很多人都对人民陪审员颇有微词,觉得“陪而不审”的情况比较多。你怎么看?

  马岚:我也承认“陪而不审”的人的确存在,但是我们不会。下关法院的“海选”陪审员模式大大改变了这一点,因为来的人都是自觉自愿,积极主动要参与的。在陪审中法官很尊重我们的意见,现在我们也勇于提出自己的观点。另外,陪审员作为合议庭成员,更多的工作是在庭审结束后与法官的讨论中完成的,很多人看不到。

  

  快报记者:从你记录的本子上看,陪审一个案件经常要开几次庭,你付出了不少劳动,得到了什么?

  马岚:这里以前陪审一个案件的报酬是25元,现在涨到了50元。我两年多陪审了100件案件吧。这么说来收入比我随便找个地方打工要少多了(笑)。我觉得最大的收获是精神上的充实感,还有就是实现了个人价值吧。

  我不会说司法民主之类的大道理,只是觉得我在做的是一件有意义的事,是有利于社会进步的事,这就够了。另外,陪审也让我法律知识增长很多,现在我周末跟家人、朋友一起玩,经常会说说陪审过的案子,让他们也增长法律知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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