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带领的课题组经过研究发现,“隐藏的收入”绝大部分来自高收入阶层,而消弭“灰色收入”,调整收入分配,首先需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
落马的文强曾故意强调“灰色收入”被算少 资料图片
“隐藏的收入”绝大部分来自高收入阶层
中国改革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王小鲁带领的课题组,对2005年中国部分居民收入进行了调查,2007年他们发布的结果引起世人震惊:2005年匡算的全国居民收入总额应当是13.5万亿元,而按统计推算只有8.7万亿元,前者比后者多出4.8万亿元。这些“隐藏的收入”绝大部分都来自于高收入阶层,大部分应当属于“灰色收入”,这是导致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因素。王小鲁发现,城镇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31倍,而不是统计显示的9倍。城乡合计,全国最高与最低收入10%家庭间的人均收入差距约55倍,而不是按统计数据推算的21倍。中国实际收入差距要远大于统计显示的水平。
最近,王小鲁又对2009年居民储蓄和收入数据做了一些初步推算,认为遗漏收入的规模有进一步的扩大趋势。关于这些“灰色收入”的来源,王小鲁认为主要有以下一些方面:土地收益流失;房地产行业的暴利;行政许可和审批中的腐败和寻租行为;资源性和垄断性行业超额收入;个人所得税差额巨大,特别是非劳动收入;公共资金管理不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存在漏洞导致资金流失。
王小鲁还对1998年—2009年我国城市居民“灰色收入”总体情况进行了初步估算:其间中国城乡居民储蓄存款增加了21.5万亿元,根据国家统计局数据计算,同期城乡居民储蓄总额现价累计仅23.6万亿元。多种迹象表明,近年来不同阶层之间收入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得到有效遏制,高低收入人群之间的差距目前仍在继续扩大。王小鲁指出:“这说明中国国民收入分配体系存在巨大漏洞和严重制度缺陷。”
如何消弭“灰色收入”,调整收入分配?王小鲁的建议是:“改革政府管理体制,纠正分配失衡。一是建立规范透明的制度,二是加大监管力量,两手一起抓。”首先需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建立合理的资源税、垄断利润调节税、国有企业分红、土地流转等这些方面的制度,规范和调整各级政府的财权和事权关系。
其次建立阳光财政,实现公共资金和资源管理的透明化。只有让老百姓看得到公共财政的运行,能参与监督,能说话,才能够杜绝腐败,杜绝不正之风,杜绝寻租行为、杜绝公共资金的流失。通过透明化,引进社会对公共管理的监督机制,这应该是未来政府管理体制改革最重要的方面。另外推进垄断部门改革,不断促进垄断行业的竞争,并通过立法、监督,制约垄断行业超额收入的分配。
贪官利用“灰色收入说”规避责任
从官员的自我披露中,其“灰色收入”状况才能被一窥端倪。原合肥市委副书记许道明、原合肥市商务局局长江黎夫妻俩,2008年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受审期间,也曾大曝官场“潜规则”。许道明说:“不算购物卡,光是计划生育奖励,每年有三四千元,外贸每年几千元,郊区区委办、市委办公室不在工资表上,可发不可讲的,每年少说也有几千元。逢年过节每个部门都能给个千儿八百的。”
2010年2月,震动全国的文强案进入最后的审判阶段,文强对于其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提出异议,“灰色收入部分认定太少”。公诉方称他在担任公安局副局长的十多年时间里,红包收入只有2.4万元。文强说,“远不止这些”,全局几十个下属单位送的礼金一年就有四五十万元,几年下来也不少。
文强强调自己“灰色收入”被算少,与朱胜文、许道明江黎夫妇大曝“灰色收入”很多的说法异曲同工,均期望通过钻法律的“空子”,最大程度规避自身责任——法律是非黑即白,非白即黑,“灰色收入”这个概念意味着并不违法。
可以想象,当“灰色收入”这个筐能够装起越多的贪腐财产,违法者就越容易消减自己所应承担的罪责。事实上,这已成为近年来不少腐败官员普遍采用的一种腐败招数和套路。
据《法制与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