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9版:法律援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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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年诉讼 8位老人打赢污水官司
· 不是所有的律师都是李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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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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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年诉讼 8位老人打赢污水官司
江苏法律援助对象早已超出低保人群,今年还将扩容
  能被评上江苏省级十大法援优秀案例,或是涉案人数众多,或是涉及金额巨大,要么就是旷日持久。而在今年的优秀案件中,有一起案件格外惹人注目,没有几十上百的农民工,也没有动辄上百万的标的,这起案件中只有八位老人,而所涉案件焦点,只是一个化粪池。

  鼓楼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的法律工作者沈玲,用三年多的不懈努力,为八名老人换来了每天安宁的生活,她以无可争议的“公益性”获此殊荣。

  □通讯员 朱凤达 快报记者 言科

  方其华就是用这种自制的塞子堵住漫溢的下水道。 快报记者 施向辉 摄

  污水漫溢直冲天花板

  傍晚6点,方其华老人在昏暗的灯光下走进了自家的厨房。十几年来,这儿以及隔壁的洗手间,一直是他的噩梦。无数个正常的日子里,这两个小房间发生的变故都会把当天变成一个“战斗日”,老人们与污水和粪便的艰苦战斗。

  2006年大年初一那天,方老在蹲马桶。污水像山洪般突然暴发,从马桶里猛烈冲出的粪水喷涌而出,时间过去了四年,那次意外所带来的狼狈和羞辱仍在老人心头。

  广东路1号、3号居民楼的居民们对这样的情形早已见怪不怪。因为下水道的长年堵塞,洗手间和厨房的马桶、水槽、地漏都会随时变成污水喷发而出的出口。

  86岁的贺嫦娥老人在一次下水道漫溢时独自扫地,“这么老的老人家,一边扫起水往外倒,一边哭,看着我们邻居们也跟着抹眼泪。”

  居民们有了自己的应对方法,方其华向记者展示了他们的发明:一根长约20厘米的布裹起来的柱状物体。

  “污水从水槽漫出来时,一定要立即把这个插进水口里,塞好后,上面再放一大块磨刀石,人还得在旁边看着,”方老说,如果稍有疏忽,塞得不严或有缝隙,6楼下来的水管所给予的巨大压力会把污水变成一股细而非常有力道的水柱,直喷天花板。

  马桶的麻烦更大,因为下水口不规则而使得堵漏成为不可能。但这难不倒居民们,“用塑料袋装满沙子,一袋是不够的,至少要三袋,污水一漫溢,就要赶紧把袋子填到马桶里,放上三袋,这时候再把盖子盖上,再往盖子上面堆磨刀石,凳子,上面再堆重物。否则,屎尿遍屋。”

  “我们这过的叫什么日子?”老方和邻居们常有欲哭无泪的感觉。

  年轻人们开始外迁离开此地,有的孤寡老人则在儿女的安排下住进养老院,从1993年至今,整整十七年。

  这一切的源头,则是来自于楼下的一排门面房。

  化粪池上盖了房子,房主不给疏通

  “什么原因?原因很简单,我们这几个单元在楼下的化粪池上,被人盖了房子,还拿到了房产证,”方其华说,他是这么多年来居民们的维权代表。

  老人们后来找到的法援律师沈玲告诉记者,广东路1号、3号民心园小区老人楼的住户,年长的86岁,年轻的也有70多岁。该小区建于1991年底。居民入住十几年以来,严重的污染使得小区蚊蝇成群,小区居民在茶余饭后谩骂成了一种最好的宣泄。

  而问题的根本,是2000年5月开发商将小区1、2、3号1楼面积为206.03平米的商业用房出售给了个人,后又于2003年被转卖给现在的房主,并办理了产权证。现在的房主自认有合法产权,故将36.16平米的房产和二个窨井全部贴上地砖封了起来,房管所多次派人上门疏通均被拒绝。

  化粪池被上了盖,没有办法疏通,自然就导致了堵塞,也给居民们带来了无尽的烦恼。

  2005年,方其华等8名老人到政府上访,继而被转至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法律工作者沈玲接受此案。

  撤销产权证并恢复原状是解决这个老大难问题的关键。

  三次诉讼 难题迎刃而解

  2006年4月鼓楼区法律援助中心指派沈玲为代理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以在公共设施上下发登记产权证属于违法为由,状告房产局。

  两次庭审中,房产局认为,核发产权证的行政行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并当庭提供相关部门的文件。2006年7月1日法院判决驳回了方老等老人的诉请。

  老人们愤怒至极,提出上诉。

  “我们碰到了好律师,大热的夏天,沈律师骑着自行车,我就跟着跑,到各个单位去跑,去找资料。”方其华回忆。

  沈玲和老人们一起,最终从南京市城建档案馆查阅到小区最早规划、设计、审批的民心园小区多份原始图纸,并在图纸中发现这部分产权面积是当年规划、设计、审批的自行车场所,且在红线之外。

  市规划局在规划、审批时,明确标注对01幢、04幢之间公共部分“以后不得插建”字样。2007年11月份,沈玲再此提起行政诉讼,庭审中,房产局向法官表示该局正主动草拟并做出更正决定。

  案件到了这一步,本已尘埃落定,但在决定发出后一年半的时间里,楼下门面房主仍拒不拆除窨井上的瓷砖,拒绝小区的居民疏通管道。

  此时,老人们在万般无奈的情况下,再次找到了沈玲。2009年6月,沈玲代理老人们将房主告上法庭,要求判令其排除妨碍、恢复原状。

  去年11月23日,法院判决:责任人应于本判决生效后三日内拆除房屋权属范围外15.43平米的违章建筑,恢复原状。

  十几年的困扰一朝解决,老人们激动万分。

  “我们是碰到了一个好律师,”方其华说,虽然现在问题仍未解决——法院将于近期现场调研,研究强制执行方案。但无论如何,因为法律援助律师的不懈努力,这一切都在法律的轨道里慢慢走向了解决的那一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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