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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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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月拍地要出让“空中面积”?
别奇怪,那不是出让空气而是建天桥
  14:30 快报记者 尹晓波为你报道

  又要拍地了。昨天,南京市国土局发布公告,将于5月18日出让3幅地块,一律是非住宅用地,其中秦淮区的一幅商业用地, 首次提及了“空中面积”的出让。“空中面积”怎么出让?难不成是出让空气啊?呵呵,一问才知道,原来是用来建人行天桥的。

  今年的5号土地出让公告显示,三幅地块均位于主城区,都属于改善居住环境的“配套性”用地。分别为:建邺区所街以北地块(西至云锦路、北至集庆门大街),面积6302.4平方米,规划为金融保险业、基层社区中心用地,底价6800万元,要求配建社区配套设施6000平方米;秦淮区集庆路1号地块(西至秦淮河、北至集庆路、南至中山南路),商业混合用地,面积7979.7平方米,底价1.2亿元,要求地块总建筑面积不超 过9500平方米,沿中山南路配建集中绿地2000平方米;鼓楼区清江路以西地块(东至清江路、北至科技二路),面积 8829.2 平方米,规划为公共设施、公共交通、科研设计用地,底价4150万元,地面层需安排三条以上线路的公交 首末站,用地面积3700平方米,同时配建派出所3600平方米、清江村村委会2000平方米、公厕60平方米。

  值得一提的是,秦淮区集庆路1号地块还包括出让的“空中面积”85.4平方米。地下面积出让不是新鲜事,“空中面积”也出让?南京市国土局土地办副主任汪乐勤笑着说,不是什么空气也要出让,是地块中要建设一处人行天桥,就以“空中面积”来表述了。有业内人士表示,这些非住宅性质的地块,几乎都是配套用地,主要是为了提升周边小区的居住环境的,对地块周边的住宅房价将起到潜移默化的拉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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