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6日通报山西“贴签疫苗”事件调查结论时指出,北京华卫时代公司与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有关。
卫生部新闻发言人邓海华在回答记者提问时说,北京华卫时代公司的法人代表是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的副秘书长,而全国卫生产业企业管理协会是在民政部注册、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按照有关规定,卫生部业务主管的社会团体不得在名称前冠以“卫生部”的字样,更不得以卫生部的名义对外开展活动。
通报指出,有关媒体报道的“贴签疫苗”发生于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期间的2007年4月至2007年9月。经调查,尽管没有发现“贴签疫苗”存在安全问题,但调查组认为,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合作经营期间在疫苗管理上存在一定问题。
邓海华说,“山西省疾控中心和北京华卫时代公司未经批准,并且违反技术操作规程,在部分疫苗包装上加贴标签,毫无疑问是违反国家规定的。”
对于山西省疾控中心与北京华卫时代公司在疫苗经营管理中可能涉及的问题,卫生部和国家食品药品监管局会同山西省正在依照法定程序,进行深入调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