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7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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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0年后,我们再来当一次房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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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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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年后,我们再来当一次房奴?
  咬牙切齿,终于在三十多岁的时候贷款买了房,看着产权证上白纸黑字的“70年”,再看看身边尚且年幼的孩子,略感一丝欣慰:自己活到100岁的可能性应该不大,但孩子却无需再像他的父亲一样背上沉重的住房压力了——70年的房屋产权,足够他比较从容地面对变化了。

  但中国建筑寿命只有25-30年的说法,足以让人不寒而栗:25-30年后,或许我们刚刚还清了银行的贷款,正准备对“苦尽甘来”、“扬眉吐气”等词语做一次久违的“鸳梦重温”,而回过身来,半辈子的苦撑所换来的成果已经房垮屋漏、岌岌可危,那时,我们又该住到哪里去?难道要我们再一次从零开始,继续早已经熟悉的房奴生涯?

  早在去年7月著名的“楼歪歪”轰然倒下之后,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管司司长陈重就发表过“(中国)住宅设计使用年限一般为50年”的说法,50年的说法尚且已经让不少人愤怒不已,而今天,这一年限再次被腰斩,仅仅剩下一半。如果说我们现在还年富力强,咬咬牙、壮壮胆之后还敢去贷款买房的话,那么25-30年后,我们中的多数或许只能依靠养老金艰难度日了,又如何能够再次面对居无定所的悲惨局面呢?

  几天前,我们刚刚看到扬州市两个新建交付不到8年的小区土地被政府部门在一旧城改造项目中“偷偷”地二次出让的消息,联想一下,我们是不是可以认为,正是在管理者对于GDP的追逐下,在建筑商对于财富的疯狂攫取下,才导致了规划、建设中的短视与低劣,我们才不得不面对土地有70年使用权而房屋寿命只有25-30年的冲突与尴尬?城市建筑快节奏的、不断的拆毁重建,GDP直线上升,开发商乐不思蜀,而百姓的利益,却随着短命的住房毁灭殆尽,那些房奴们,或许就只能在这不断的拆与建之间苦苦挣扎,却永无出头之日。

  (张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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