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9版:快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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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4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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卸货砸伤脚趾 货车司机讨赔偿
  投诉人:林刚

  投诉事由:今年1月6日送货时,砸伤了左脚大脚趾,住院近一个月。可是从2月初至今,公司迟迟不支付一万三千元的赔偿。

  

  林刚是去年12月份到公司应聘驾驶员的,工作主要是开大货车往返江阴和南京送货,1月6日,林刚送一车机体壳到了江阴的打磨厂,运输过程中,由于车身的颠簸,林刚开始在车厢内垫木板以减轻震动,就在江阴厂区内垫木板的时候,现场吊机的操作员出现了失误,机体壳突然急速落下,脚被机器砸到了。林刚说,住院近一个月,花掉了近万元医药费,医生叫他至少休息三四个月。

  林刚说,在住院期间,公司垫付了7000元的药费以及2000元的工资,出院之后,他一直想要找公司彻底解决此事,由于担心会留下残疾,他还准备申请工伤鉴定。

  可是林刚的合同却在住院期间被人拿走了。“把合同拿走之后,他们就撕毁了,并且不再管我。”林刚说,他希望公司将他应得的补偿给他,与公司了断此事,最后还投诉到秦淮区劳动局和南京市劳动局,可是当劳动局打电话给公司时,公司方面直接回复没有他这个人。

  “这简直是翻脸不认人。”林刚说,当初他来公司时,公司很缺司机,所以直接就跟他签订了合同,目的就是留住他,但是看他出了事,公司却又推脱起来。

  前天,记者与青航物流李某取得联系,他表示同意支付费用,但是有一个条件,那就是林刚曾经去南京市劳动局投诉他们,因此必须先去撤回投诉,然后他们就会付钱。

  对此,林刚不能接受,“钱我已经降低了,还要我先撤回投诉,万一他再像以前那样不诚信,怎么办?”林刚说,他的想法是公司先付钱,然后大家一起去劳动局当面撤回投诉,“这样解决是最好的。”快报记者 孙玉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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