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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3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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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警方带走问话十几小时
农妇在县公安局“激动死”
  王会侠,一名普通的陕西农家妇女,在被警方带走“问话”十几小时后死亡。她的非正常死亡,让亲属们走上一条漫长的“讨说法”之路。

  农妇之死

  2009年12月11日9时许,陕西省三原县义和村村民王会侠家里来了三四个人,一番询问后,带走了王会侠和其丈夫张贵祥。

  “来人穿的是便衣,开一辆白色面包车。”王会侠的小儿子高哲回忆说,对方没说要去干什么,也没留下什么话,就把母亲带走了。高哲急忙跑到同村的二伯家,把事情告诉了伯母李侠。

  李侠马上给弟媳王会侠打电话,却一直无人接听。“直到第二天早上10点,还没有一点儿消息。”情急之下,李侠报了警。

  12月12日16时左右,一辆警车开到王会侠家门口。李侠赶到时,几个人正在家里翻东西。“我问他们是干啥的,他们说是富平县公安局的。我又问,我弟媳是不是你们带走的?他们说是。”

  李侠说,后来这几个人就一直问王会侠有没有心脏病,还到村里诊所再三询问王会侠有没有心脏病史。

  当天19时30分,义和村村支书来到李侠家,“通知说王会侠在富平县公安局接受审讯期间死亡,要求家属第二天到公安局去”。

  根据警方的说法,王会侠和张贵祥是因涉嫌“销赃罪”被带走的。“因为王会侠是妇女,审讯时只在办公室问了一下,后来她说头晕,要上厕所,在去厕所的路上就晕倒在地,120赶到后送去医院,半小时后抢救无效死亡。死亡时间是12月12日下午两点半左右。”

  死因之辩

  12月13日,在富平县医院太平间,亲属见到了王会侠的尸体。“手腕脚腕上有明显勒痕,双下肢有明显青伤和肿胀,背部和腰部有出血点,嘴上还有血印。”亲属们据此认为,王会侠的死与刑讯逼供有关。

  2009年12月15日,李侠接到通知,下午在医院做尸检。“我们发现上次看到的腿部轻伤和淤血痕迹几乎没有了,只能看到很浅的一道类似划伤的血印子。”

  在尸检现场,亲属们被告知,机械性致死人命可以排除,死者内脏、大脑、腿部伤痕部位肌肉封存,等待病理分析后出结果。

  一个月后,尸检结果出炉:王会侠系生前患有原发性心肌猝死,情绪激动紧张为死亡的诱发因素。但亲属们否认王会侠有心脏病史。

  面对死者亲属的质疑,富平县警方坚称“不存在刑讯逼供的问题”。对于王会侠腿部的伤痕,富平警方表示是其生前晕倒时磕碰所致,手腕勒痕是手铐印,嘴唇上方的红印是抢救过程中医生掐人中留下的。

  在富平县公安局,记者见到摄于去年12月13日、亲属首次看到遗体时警方所拍的照片,王会侠右腿外侧、左腿中部偏外有青痕。12月16日,腿部的瘀痕变成深红色。法医认为“这种变化符合规律”。但王会侠亲属则坚持认为,“腿上的伤原来有巴掌大小,之所以看不到了,是因为有人做了处理”。

  目前,富平县政法委组织的联合调查组,仍未向王会侠的亲属送达其死亡原因的调查结果。

  据《中国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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