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0版:老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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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护民国建筑,就是把外表搞漂亮?
· 一边说要保护遗址
一边又打算建豪宅
· 这个疑问
“可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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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3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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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边说要保护遗址一边又打算建豪宅
  颜料坊“先卖地再考古”凸显文保困境

  快报3月16日曾报道,位于南京颜料坊的考古工地发掘出六朝至宋代的古秦淮河驳岸码头,由此判断秦淮河从历史上的130多米缩至20多米,专家建议要对这一遗址加以保护。而记者从日前一次专家论证会上获悉,这块地将会兴建面向高端人士的豪宅。如此一来,这处遗址的保护就成了问题。

  专家:要扩大考古面积

  据了解,该地块将以牛市街和颜料坊路两条历史街巷为轴,以牛市64号、颜料坊49号历史建筑为中心,向南北方向发展,建设88套院落式传统风格居住建筑,最高两层。按照设计方案,建住宅将挖空地下作为通道和停车场。

  颜料坊是南京历史上最早的居民生活区,有2000多年的历史,又紧邻秦淮河古河床,地下有丰富的文物埋藏。“这块地有4万平方米,而现在只发掘了2500平方米,就发现了1000多件文物,光从六朝到宋代的井,就已经发现9口,还有河房、古道路等遗迹”,文史专家薛冰认为,应该赶快扩大考古发掘面积,“最起码能知道别的地方是不是也埋着这么多文物。”他还建议,如果要兴建小区,一定要先做好文物保护,要把重要的遗迹保存下来,做成展示区,“让后人看到。”

  先卖地再考古很被动

  这种地块开发与文物保护的矛盾,其实凸显了目前“先卖地再考古”带来的文物保护困境。

  根据《南京市地下文物保护管理规定》,开工前必须经过考古勘探、发掘。可是,在这种情况下,地已经卖给开发商了,这时再来谈文物、遗址保护,就显得很被动。“比如,正在朝天宫东山上展出的明代琉璃窑,就是因为地已经卖出去了,没办法再原址保护,才整体搬走。”薛冰说。据了解,这座琉璃窑,是南京市博物馆考古队2008年在雨花台窑岗村30号的一处工地内发掘的。

  那么,怎样才能避免这种被动局面?薛冰说,要在卖地之前,先进行考古,如果有重大遗址、遗迹,就不能卖。而已经卖了的地,还可以收回来。对于后者,薛冰坦言操作起来有难度,但也不是不可能。比如,汉府街地块在卖给开发商后,考古发掘出六朝时期的南北向夯土城墙及外侧城壕,后来开发商决定要在此建设“六朝博物馆”,而政府将退还开发商相应的土地出让金,“这实际上相当于政府把地收回来了。”

  新规有望“对症下药”

  3月18日向公众征求意见的《南京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草案),就专门对这种“先卖地再考古”的情况作出规定:“出让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内的国有土地,在使用权公开出让前,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申请文物行政主管部门进行考古调查、勘探。”

  薛冰认为,这一规定较以往虽有很大进步,但仍然不够全面。目前,南京市内划定了汤山、薛城史前遗址区、石头城遗址区等8处“地下文物重点保护区”。但是近几年,南京的很多考古发现,是不在这个范围内的。他建议,应该把明城墙、护城河围合的老城整体定为地下文物埋藏区。而且,凡是涉及地下文物埋藏区的土地出让,国土部门“应当”事先征求文物部门的意见,而非草案中的“可以”。他还建议,如果土地已经出让,在开工前进行考古发掘的,必要时国土部门应当根据文物保护的需要,收回土地。

  快报记者 赵晨

  颜料坊以西地块    快报记者 辛一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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