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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部规章
· 警方向“下载黄片被罚”当事人致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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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3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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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向“下载黄片被罚”当事人致歉
3000元罚款已退还
  最近,四川省宜宾市南溪县男子杨化军(化名)在家下载、观看黄片被罚3000元一事,引发热议。记者在南溪采访获悉,在撤销对杨化军的处罚并退还3000元罚款后,南溪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还登门致歉。据悉,相关赔偿也正在协商中。

  下载黄片的杨化军    资料图片

  说法

  内情

  处罚适用法律不当

  有很多网友都对警方进入杨化军家里查黄片提出质疑,“警察是怎么知道他电脑里有黄片的?”进而有网友担心警方是否可以监控网民的电脑。

  记者调查了解到,就此案来看,网民不必担心自己电脑里的内容被监控,杨化军案极可能是一宗“案中案”,南溪警方在配合执行一宗由公安部全国部署侦办的重大案件中,刚好排查到了加入某涉案QQ群的杨化军。

  3月29日,南溪县公安局政治处邓主任对记者表示,对杨化军确实已经撤销处罚,并退还了3000元罚款。欢迎广大群众和新闻媒体的监督。

  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大队长刘应南在接受《华西都市报》采访时说,当初对杨化军处以警告及罚款3000元,是依据1997年由公安部发布实施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但杨化军在家下载并观看淫秽物品,“虽然违反了该《办法》,但尚无证据证明其向外传播,杨也没有以之作为牟利的工具”,因此,宜宾市公安局复查该案,“对杨化军的处罚适用法律不当,因此对杨化军作出了撤销原处罚的决定。”记者在南溪了解到,该县公安局一位副局长也已登门向杨化军道歉。

  记者问到撤销处罚、退还罚款、道歉后,是否有进一步赔偿等措施,邓主任表示肯定有,但结果还没出来。

  据悉,相关赔偿还在协商中。

  内情

  缘起猥亵幼女案

  宜宾市公安局政治部副主任陈吉勇告诉南都记者,“看黄片罚三千”案只是公安部交办案件中的一环,此案已撤销处罚,不便接受采访。记者给四川省公安厅发函要求采访此案,公安厅回复称:“当地警方已撤销了原处罚,此事不再作采访报道。”

  在最先披露此事的媒体报道中也有称:“南溪县公安局网监大队得到宜宾市公安局网监支队指令,要求查证公安部交办的一起涉嫌利用互联网络传播、复制淫秽物品的重大案件。”南都记者从知情人处获知,“公安部交办案件”系一宗去年年末开始部署侦办的猥亵强奸幼女案,杨化军案极可能归属此案。该大案已结案,但警方考虑到情节恶劣,案情尚未公布。

  有参与该案的人员分析认为,杨化军可能就是南溪警方在配合该大案侦查时排查的一个QQ群里的一个普通群员,并无犯罪行为,一般处理方式是教育后就放了,南溪警方适用法律不当,导致了这个结果。

  此前杨化军曾在网上发帖对事件提出质疑,并表示自己的生活受到了严重影响。其好友此前接受记者采访时称杨“整个人都崩溃了”。

  就警方的说法,记者多次试图和杨化军联系。昨天是星期一,记者了解到杨化军没有到单位上班。杨化军的QQ和手机对记者的回应都称不是本人。

  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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