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6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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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进笼子的是书记而非“母老虎”
· 抢工程进度
不能抢走生命
· 要不要编个“与领导相处行为规范”
· 看!“权大于法”又有了丑陋的注解
· 公安部集中整治
· 司法勾兑权力比官员犯罪更可怕
· “全裸书记”再次证明财产公示没有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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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3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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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勾兑权力比官员犯罪更可怕
  官员犯法不可怕,可怕的是司法机关同样以法谋私。司法是最后的正义防线,如果连这道防线都崩溃了,大家对法律和正义的信仰何在?

  刚被释放回家“官复原职”的海南省儋州市海头镇南港村社区居委会支书黄石奎、副主任黄志清,因民怨强烈而再次被检察院立案调查。

  (3月30日《南海网》)

  有必要简单回顾一下案由:黄石奎和黄志清冒充渔民签名,将80多名渔民(船主)两年共近6万斤救济大米变卖,黄石奎被戏称为“大米书记”。此事曝光后,两人被以挪用特定款物罪批捕。但检察院后来却作出不起诉的决定。理由是两人的犯罪情节轻微,认罪态度较好。没想到黄石奎一被释放,有人就挂起“热烈欢迎黄石奎书记返回就职”的横幅,最后激起了更强烈的民怨,检察院不得不重新立案。

  冒充渔民签字变卖救济大米,涉案金额达7万余元,居然“影响不大”,“犯罪情节轻微”。一句认罪态度较好,就把人给放了,这种选择性的畸轻处理,背后如果没有猫腻,那就真奇怪了。

  如果此前真是处理有据,那么,你不能仅仅因为“民怨”就重新立案。如果此案确实疑点重重,当初又是怎么定性“不需要判处刑罚”的?是什么力量将当地检察院摆平了?屡次三番地折腾,司法公正和权威,还剩下几分?

  查清楚当地检察机关的离奇举动,意义要比“变卖大米”案更大——官员犯法不可怕,可怕的是司法机关同样以法谋私。司法是最后的正义防线,如果连这道防线都崩溃了,大家对法律和正义的信仰何在?

  表面看来,是黄石奎、黄志清太嚣张惹了祸,其实真正的问题是:当地一些权力机关翻手为云覆手为雨,司法公正被架空。而产生这一怪现状的,恰恰是权力在肆无忌惮地互相输送利益。民怨的产生,多是不公正现象诱导和积累起来的。当权力以蛮横的姿态来对待民众的时候,民怨就产生了,如果原本该由司法制造的公义也不能出现,民怨就会越积越深,最终在其他地方爆发出来。

  (作者系南京政治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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