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按3-5倍赔偿
快报讯(记者 陈英)日前,江苏省物价局、省财政厅批复了关于南京图书馆收费问题,对借阅卡押金、图书丢失的赔偿等进行了明确,自4月1日起执行。按照批复,中文图书借阅卡、阅览卡押金100元;中外文图书借阅卡、阅览卡押金400元;少儿借阅卡、阅览卡押金50元。图书遗失,应购买相同图书赔付,并收取分编加工材料费不超过5元/本;无法购买相同图书的,按图书标定价格的3-5倍收取赔偿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