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广州工作超过10年的刘东明在往办证点跑了12趟之后,仍然没能办好居住证。(3月25日《广州日报》)
在中国,普通老百姓要办任何一个“证”都不容易。不过,办个居住证居然跑12趟还没办成,还是让人称奇。来看看刘东明是怎么白跑了这12趟的吧。
第一次,刘东明拿着照片和证件去办证,工作人员告诉他要到指定地点拍数码照片才能办理;第二次,他上交了申请表格和照片等,工作人员又告诉他需要提供房东签名的居住证明;第三次,工作人员又告诉他,规定有变,还需要工作单位的工作证明和单位负责人的签名;第四次,工作人员又索要未婚证;还有几次是工作人员不在……
你看:让住在工厂宿舍的人提供公司厂房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要房东的房屋出租所得税证明、又要未婚证——这哪里是在办证,分明是刁难人、折腾人。从这一个小小的居住证身上,你可以发现,在很多时候,在很多地方,人们想要证明自己的合法存在,是多么难?
好吧,我们暂且容忍这些稀奇古怪的规定,那么,工作人员为什么不一次性把手续交代清楚?莫非来办证的只是个普通的外地人,就可以不当回事。要是遇到个局长、处长之类的来办证,我敢说,工作人员保管会笑脸相迎,服务周到。
说到这里,我很想提一下3月25日《河南商报》报道的一件事情,河南睢县的魏克兴老人去找乡长蒋友军说事时,拿起办公桌上一水杯欲喝水,被乡长喝止,最后双方起了冲突,魏克兴老人最终被警察带走,并被拘留了7天。魏克兴老人的悲剧在于,他动的不是一杯水,而是官威,所以才会被“法办”。还有当地的警察,不分青红皂白就把老人抓起来拘了7天,可以看出,有些警察只是为官帽子服务的。
你看,有这样漠视百姓的权利的,跑12趟办不上居住证,还能算什么稀奇事吗?(张兰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