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8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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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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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价房要增税,中低价房要减税
  【编者按】在北京出台政策要求建设用地优先用于供应保障房后,重庆也有了新动作——拟对高价房征收特别消费税。在国土资源部要求各地70%建设用地用于保障房、棚户改造和中小套商品房建设的背景下,北京和重庆的试水可以看作是对土地新政的正面回应。这些地方上的新举措会对楼市产生哪些影响?中国楼市回归“保障为主”之路,还有哪些地方需要矫正方向?当前楼市调控的难点又在哪里?围绕重庆的高价房特别消费税,下面这组文章提供了有益的思考。

  向高价房、豪宅征收特别消费税,几年前就有不少学者和人大代表呼吁,然而,高价房越来越多,市场越来越扭曲,却一直不见特别消费税出台。2006年财政部对此的解释是:一是可用其他税种调节高档住房税收;二是操作性上存在问题;三是考虑对相关产业和消费需求有影响。

  回头来看,如果早几年对高价房征收特别消费税,或许就能控制高价房数量,适当抑制疯狂房价和地王。遗憾的是,从相关部委到地方政府均没有就此问题达成共识。到后来,开发商因获利空间大而热衷于高价房、大户型房,楼市也成了有钱人与投机者的天堂。

  有人说,一套房已经征收了60多种税费,不能再增税了。但我以为,房地产税费该减免的要减免,该增加的还要增加。向高价房征收消费税,能从供应和需求两端同时调控楼市;不仅可以增加中低价位、中小户型的住房,而且还能引导消费,挤压房价泡沫。

  高价房要增税,中低价房要减税。既然向高价房征收消费税是为了遏制高房价,就不能仅仅是增税,还要减说,否则,政府就背上了敛财的名声。据统计,我国现阶段涉及房地产的税费有六十多项,基本上都转嫁到了买房人身上。所以说,向高价房征收消费税的同时,还应该把绑在中低价房身上的一些不合理税费减免掉,这样,税收既能“抑高”又能“扶低”,可起到综合调控的作用。

  当然,如何确定“高价房”也很关键。这个问题不能光由地方政府说了算,而应该充分征求民意,最后制定出的高价房标准,要综合考虑户型、地段、房价等因素,要能禁得住大家的推敲。此外,高价房越“豪华”,税费也应该越高。

  还有一个很重要的问题:高价房消费税应该“内循环”。所谓“内循环”,是说收上来的住房消费税要“取之于房用之于房”。目前,保障性住房建设最大的问题是资金匮乏,如果把住房消费税用于保障房建设,可大大缓解资金匮乏的问题,有利于解决中低收入者住房问题。我们要意识到,保障性住房不足也是高价房的“功劳”,高价房有必要还债。(冯海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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