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1版:生活常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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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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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取消乙肝体检
  医学研究证明,乙肝病毒经血液、母婴及性接触三种途径传播,而日常工作、学习或生活接触不会导致乙肝病毒传播。为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就业权利,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常州市卫生局日前制定下发了《关于严格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利的通知》,明确规定全市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不得在入学、就业体检中以任何形式提供乙肝项目检测服务。

  据介绍,按照《通知》规定,一是立即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保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权。医疗机构在入学、就业体检时不得开展乙肝项目的检测。因职业特殊确需在入学、就业体检时检测乙肝项目的,应严格执行卫生部有关规定,有关乙肝项目的检测报告应密封,并由受检者自行拆阅,任何医疗单位、医护工作者不得向其他人透露受检者乙肝项目检查结果。

  《通知》要求加强监督管理,查处违规事件。卫生行政和卫生监督部门对辖区内医疗体检单位开展监督检查,对违反规定进行乙肝项目检测的医疗卫生单位要及时纠正并通报批评,对违规情节及后果严重的,禁止其开展体检服务;对泄露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隐私的医护人员,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要依照《执业医师法》第三十七条、《护士条例》第三十一条的规定给予警告、责令暂停执业活动或者吊销执业证书的处罚。

  为严格执行立即取消入学、就业体检中的乙肝检测项目,切实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权利的各项规定,常州市卫生局设立12320热线,接受市民举报、投诉、咨询。黄义均 刘国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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