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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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连掏87.8万,房子还是没过户
· 老汉要把长子赶出门
· 丈人出资买房 女婿却想独吞
· 低价不再,购房者无奈放弃购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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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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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人出资买房 女婿却想独吞
  陈峰和老伴从机关退休多年,独生女陈晓香也早已结婚并育有一子。看着女儿一家三口住得比较拥挤,老两口决定为女儿买套房子。

  前年,陈峰花80多万买了一套商品房,将房子暂时登记在女儿女婿名下,并表示,如果以后他想要回房子,女儿女婿就要配合变更登记手续。

  可女婿赵瑞却在办手续时留了一手,房屋所有权证上只有陈晓香一人的名字,而在房屋共有权证上本该只有他们夫妻俩名字的,他却将儿子的姓名也添加到后面。他打的如意算盘是,以后无论发生什么变故,至少儿子这份房产是可以保住的。

  没多久,赵瑞和老婆的婚姻亮起了红灯,他有了外遇并向陈晓香提出离婚。赵瑞提出,现在的住房是一家三口名下的,离婚后,他要求取得儿子的抚养权,还想得到这整套房子的所有权。

  听到这个消息,陈峰夫妇怒不可遏,决定用法律手段要回房子。

  在法庭上,陈峰夫妇出具了当时与女儿女婿签订的书面协议,这成了案件的关键证据。经过审理,法庭一审判决,赵瑞和陈晓香要按照协议规定,将房子变更登记归还陈峰夫妇。

  可赵瑞对判决不服,他说:“房产证上也有我儿子的份,我是他的监护人,理应为他争这份房产。”这次他打出了儿子的牌,以儿子的名义上诉,要求重新分割房产。可二审还是维持原判,赵瑞不得不将房子返还给岳父岳母。(文中人物系化名)

  快报记者 张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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