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1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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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费者有权摘去不作为消协的“代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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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2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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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有权摘去不作为消协的“代表证”
  消协的“狠话”只是一个维权笑话 中国青年报 3月16日 单士兵

  每到“3·15”,总会有人痛斥那些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今年也不例外。这一回,发狠话的是中消协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武高汉,他信誓旦旦地说,要让那些“黑心经营者”承担无法承受但又必须承受的代价,实现“从舅舅家赔到姥姥家”。

  (3月14日 新华社)

  中国青年报一评

  消协如果在“3·15”的时间节点连句话也不再出来说,肯定会让人感觉这个组织已经从地球上消失了。指望消协来帮助维权,现在绝对会被人笑话为“人傻,时间多”。一项针对消费者的调查显示,愿意找消协维权的人不足三分之一,半数以上的消费者选择直接找销售方解决问题。

  有关2009年度消费投诉的热点有这样的表述——“通讯产品投诉量虽仍居榜首”、“食品安全投诉依然是焦点”、“随着卡类消费的增多,相关投诉首次跃居十大热点之列”。真是“旧问题没有解决,新问题层出不穷”。现在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的经营者,已经不再是“从舅舅家到姥姥家”那么简单了,这背后已经形成了一条密实的网。而真正织成这张网的力量,显然也不是直接经营者那么简单,其背后还关联着既得利益集团,以及相关的制度与文化。

  市场上存在的种种偏离公平与正义的现象,皆因为一些既得利益集团利用自身强大的话语权,占领了某种可以实现制度性掠夺的高地。许多年年成为消费者投诉热点的问题,背后的本质其实是垄断,比如,通讯、住房、交通等等行业中出现的霸王条款,已经成为勒在消费者脖子上的绳索。而连作为国家利器的《反垄断法》都无法斩断种种垄断现象,如同“松散土豆”一样的消费者,岂不只能发出无奈长叹?

  在市场道德、政府监管与法律制度普遍失灵的语境下,那句“从舅舅家赔到姥姥家”的狠话,只会被看作一种维权笑话。消费维权问题,说到底也就是公民权利保障的一个重要表征。而所有的权利与尊严问题,最终也只能寄托于民主、法治、文明的力量不断发育生长,来从根本上荡涤掉滞留与寄生在既得利益集团身上的陈腐污垢,而不是总是靠那些狠话来刺激公众早已麻木的心。

  现代快报再评

  听消协的官员讲狠话,我们已经“从舅舅家赔到姥姥家”了,麻木了!也就是表示他们存在的应景而已。

  有些学者和评论者,这些年一直在呼吁“消费者主权”。这从理论上讲是没有问题的,消费者不是早就被封为“上帝”了吗,“主权”自不在话下。问题是消费者怎样才能行使“主权”,不然“主权”就稀里糊涂被人代表了。单个的维权,怎比得过财大势雄的企业?如果消费者“行使主权”不能得到司法支持,在政府监管失效的情况下,维权谈何容易?

  所以,我有一个最低的要求,即负有监督消费广告真实可靠性的工商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先把骗人的广告监管掉,如果失职就问责。还有就是允许媒体监督,不要官商勾结对打假揭黑封口。对了,当下先把那些拿了昧心钱就删帖的网络公司侵犯消费者表达权的犯罪行为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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