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9版:央企“退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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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退出”无时间表等于白说
16央企在,仍可垄断楼市
· “不务正业”的央企
应坚决退出房地产
· 央企抢地冲动
从哪里来?
· 叶檀近期三论央企与房地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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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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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务正业”的央企应坚决退出房地产
  国务院国资委明确提出要求:78家不以房地产为主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业务。这是对民意的认真回应,更是央企发展回归本业的必然要求。

  根据国资委的数据统计,目前127家中央企业中,涉足房地产行业的竟达94家,比例超过七成。其中,除16家主业中包括“房地产开发与经营”外,其余78家均属于“不务正业”。

  在市场经济中,资本趋利性本无可厚非,同时,央企资本进入房地产市场也有着种种“合理”的说辞。但是更应该清醒地看到,一方面,央企的特殊性决定了其集中与施展的舞台,应该是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而绝非一味创富和与民争利;另一方面,在当前高歌猛进、价格快速飙升的房地产市场上,央企大肆“攻城略地”已成为房价高涨的重要推手。

  在有利可图的时候实施退出,貌似委屈,实则公平。让“不务正业”的央企退出房地产市场表明了国资委的积极态度和决心,市场和百姓更期待实实在在的效果。

  可以肯定的是,非主业央企从房地产领域的退出绝非国资委“一要求就灵”,它必然将面对许多现实的阻碍和难题,包括:如何厘清央企承担社会责任与正常生产经营的界线,如何对央企上市公司的行为进行干预,对违规央企应该给出什么样的惩戒措施等等,都需要扎扎实实的工作和相关的实施细则。因此,人们在为“决心退出”叫好的同时,更关注“能否退出”和“如何退出”。

  新华社记者 樊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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