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3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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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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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度居民医保申报20日截止
  记者昨天获悉,该市201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的申报缴费工作将于3月20日截止。

  据介绍,逾期未办理2010年度居民医疗保险缴费手续的人员,从2010年4月1日起,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将冻结其《社会保险卡》,暂停享受居民医保待遇,其中享受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且未参加2010年度居民医保的人员,也将从2010年4月起暂停发放其城镇老年居民养老补贴待遇。如符合居民医疗保险参保条件的居民,未在规定时间内办妥参保缴费手续的,2010年4月1日后,社区将不再补办2010年度的居民医疗保险续保手续。同时,2010年4月1日后,因达到参保年龄、户籍迁入市区、失业、鉴定为重症残疾等原因新符合参保条件的居民,可于当月20日前到户籍所在地社区劳动保障服务站办理参保登记手续,从次月起享受当年度居民医保待遇。何寅平 吴济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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