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沧浪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的刑事案件。案件的主人公朱斌自称原是一名债主,因为急需要用钱,却无法向债务人要到钱,于是他伪造了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作为抵押,去找债务人的朋友借钱,想因此造成“三角”债务关系,自己从中脱身。
2007年,朱斌的朋友郭志华向他借了五万块钱,并约定两个月内归还。可是期限到了,郭志华却一直没有钱归还。2009年,朱斌急需用钱,他再一次找到了郭志华,此时的郭志华依然身无分文。但是他给朱斌介绍了一个朋友张和,说这个人有钱,朱斌可以用苏香名园的房产作抵押,找张和借钱救急。
2007年朱斌在苏香名园贷款买下了一套房子。然而只过了一年,朱斌就因为无力偿还30余万的贷款,转手把房子卖给了别人。朱斌很想找张和借这笔钱,因为要郭志华还钱已经不太可能了。最好的办法就是找郭志华的朋友借一笔钱,策划一个三角债关系,让张和直接向郭志华要钱,从而让自己成功脱身。
可是朱斌也明白张和跟自己没有交情,如果没有值钱的抵押物根本不可能仅凭郭志华的一句话就借钱给自己。思考再三,他动起了自己已经卖掉的那套房子的主意。朱斌在一条小巷的墙上找到了办假证的电话号码,联系后花了220块钱办了假的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这假证上的房屋地址就是已经易主的苏香名园的那套房子。拿着足够以假乱真的“两证”,朱斌顺利地从张和那里借到了七万块钱,他把其中的两万给了郭志华,其余五万用于偿还自己的债务。
朱斌的如意算盘是郭志华借了他七万块钱,他又借张和七万块钱,也就是说只要郭志华还钱给张和就好了,自己完全可以脱身。可是事后张和多次要朱斌还钱,并认定欠债还钱,钱是借给朱斌的,肯定要朱斌还。
张和与朱斌因债务纠纷闹到了派出所。民警在调解时发现朱斌用来抵押的房产证、土地证是伪造的,遂将朱斌移送了检察机关。(文中人物均为化名)刘思沁 何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