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6版:生活无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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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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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受好处费60余万

  银行管理科长获刑8年

  只因羡慕他人挥金如土,自以为掌握了权力的无锡某银行固定资产管理科科长张军,竟然多次收受好处费共计60余万元,最终被法院依法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20万元。昨日对此案提起公诉的无锡市崇安区检察院披露了此案详情。

  张军出生于1972年,1991年高中毕业后分配到某银行营业部做办事员。在工作岗位上,他一边勤奋工作,一边刻苦学习汲取专业知识,还拿到了大学文凭,刚过30岁就被提拔,很快就担任了银行固定资产管理科科长。

  张军掌握权力后,一开始还能洁身自好,可时间不长,就在金钱面前迷失了。

  2004年初,某装饰公司项目经理在承接银行的工程时认识了张军,经常请张军出入酒店和娱乐场所。2006年1月的一天晚上,该项目经理到张军家中送给他购物卡1000元作为试探,张军爽快地收下了。尝到甜头的经理又在当年中秋节请张军到酒家吃晚饭,饭后送给张军好处费现金28000元,张军笑嘻嘻地收下。2004年至2008年10月间,该经理通过张军先后承接了下属支行等装饰工程,张军先后6次共计收受该经理贿赂的人民币现金33000元及价值人民币26000元的购物卡。

  2006年3月,挂靠无锡某建筑装饰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宋某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认识了张军。宋某表示凡是他接到的银行装饰工程,只要张军帮忙,都可以给张军合同金额10%作为好处。

  2006年10月,宋某经张军安排接到的第一个工程完工后,按照合同金额10%的比例送给张军70000元。其后至2008年1月间,宋某先后5次依照与张军的事先约定,按承接工程合同价10%或8%的比例送给张军人民币共计380000元。崇安区人民检察院根据群众举报,外调内查,取得大量证据,张军不得不供述了犯罪的全部事实。

  吴振康 薛富兴 陈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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