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2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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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央企地王频现就是公然与民争利
· 财富“蛋糕”越大
公平正义越重要
· 你看,一场公款公权的合谋游戏
· 央企地王能让老百姓得好处吗?
· 只搞来样检测的质检局不如关门算了
· 对“问题奶粉全销毁”有两个疑问
· 曝光“毒筷子”
非要等到“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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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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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搞来样检测的质检局不如关门算了
  质检部门做“委托检验”项目是有钱赚的,但在实施商品质量监管时,“抽样检验”则无利可图。当下有那么一些质检部门不热衷于主动执法,想必从这儿也能找到些许原因。如果一个政府的质检部门总是热衷于同企业做生意,等待企业送样品上门,我真不知道这个部门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三鹿事件过去了两年,但三聚氰胺依旧阴魂不散,时不时地要弄出点事。3月15日,央视《焦点访谈》节目又披露了一起毒奶粉事件:今年1月,福建漳州市一家食品厂的奶糖被发现三聚氰胺严重超标,经查,该厂用作原料的奶粉系陕西渭南市乐康乳业有限公司所生产,进货量达25吨之多。不过,比事件本身更令人不安的问题还在后头:陕西渭南市质检局副局长杨占利称,问题奶粉的检验样本是企业提供的。

  很明显,这是在推卸责任。对于这批涉事奶粉,漳州质检部门发现了问题,但渭南质检部门在早前却给出了合格的结论。如何解释这种矛盾?作为渭南市质检局负责人的杨占利回答得很自然:“他(企业)是委托检验的,不是我们取样。作为检验机构,对来的这些样品负责,和对样品检测的数据结果负责。”

  “委托检验”是一个专业名词,意思是企业为节约自身检验成本,而将产品委托给外面的专业机构检验。从企业之间的业务关系来看,专业机构的确不必对送检样品之外的产品承担责任。不过,政府的质检部门却不宜简单套用这种业务关系。质检部门必须不间断地搞抽检,而不只是等着企业上门来做检验生意。如果质检部门都如此被动的话,漳州的问题奶糖自然就发现不了。

  事实在不断地证明,许许多多的质检部门做“委托检验”的生意时精力有余,而在主动监测商品质量安全方面却迟钝得很。2009年至今,仅仅毒奶粉的余毒,就在上海、山东、广东、辽宁、陕西等地不断发作。假如质检部门多往企业跑,多做做随机取样检验工作,乳制品生产商不至于这么放肆;海南的毒蔬菜也不会跑进那么多菜场;“一次性毒筷子”也不会因为无人监管而被人长期视为安全的……而且,正是因为存在如此巨大的监督漏洞,当我看到3月15日有官员声称“全国问题乳粉已全部销毁,未发现流入市场”时,我没办法完全相信。

  质检部门做“委托检验”项目是有钱赚的,但在实施商品质量监管时,“抽样检验”则无利可图。当下有那么一些质检部门不热衷于主动执法,想必从这儿也能找到些许原因。所以,削弱甚至消除质检部门的“委托检验”功能或许是必要的,至少应当打破其在该项目上的垄断,让市场上的检验机构发挥作用。如果一个政府的质检部门总是热衷于同企业做生意,等待企业送样品上门,我真不知道这个部门还有什么存在的必要。

  (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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