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0版:第三方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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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轰轰烈烈3·15成了“集中投诉日”
· 热闹3·15折射平时维权的艰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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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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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地点:南京新街口

  时间:15日16:00-17:00

  样本数:10人

  消费维权重在平时

  昨天下午,记者在南京新街口随机采访了10位市民,了解他们心中的“3·15”。调查发现,10位市民中有7人称每年的消费者权益日仅仅是一种形式,背离了“3·15”的本意,不能很好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3人认为消费者权益日作用非常明显,可以集中维护消费者权益。10位受访者都认为,维护消费者权益不应集中于某一天,有关部门应该在平时做好维权工作。

  【市民感言】

  李先生:如果消费者的权益真的保护好了,那么“3·15”这天就不会有这么多的投诉和纠纷集中反映。现在的情况是,消费者平时维权难,权益得不到保护,只好依赖“3·15”这一天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可是,这么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仅靠一天时间也处理不完啊。

  王女士:我觉得消费者权益日就是一种形式,每年的“3·15”都搞得轰轰烈烈,许多部门都出来搞活动,许多商家也跟着凑热闹。可是“3·15”一过,一切又恢复了原样。

  周小姐:我觉得消费者权益日举办的各种活动都不能真正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权益的保护,需要依赖各个部门在平时做好工作。

  葛先生:许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时候都选择了沉默,这不能全怪消费者的维权意识淡薄,根本原因就是维权太难了。维权成本太高,费钱费时费力,结果还得不偿失。消费者维权的程序应该更加简单透明,为提高消费者的维权意识创造一个更好的环境。如果是这样,消费者也不需要“3·15”的特别关怀了。

  赵女士:维权日变成了商家促销日,许多商家在这一天打着维护消费者权益的幌子,推销自己的商品,其实这样做让消费者更不放心。

  快报记者 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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