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快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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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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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两口两月用水166吨?
都是“估表”惹的祸!
 快报讯(记者 王凡) 家住鼓楼区的韩女士日前求助快报,反映家中两个月用了166吨水,水费高达464.8元,“太不正常了,我要维权!”记者调查发现,因为之前两个月是估表,实际上他们买单的是四个月的水费。

  韩女士和丈夫租住在山西路某小区,早上中午都在外面吃饭,只有晚上在家做饭,平均每两个月的水费也就三四十块钱。3月1日那天,她去自来水公司交费时,拿到缴费单吓了一跳:从2009年11月18日到1月21日两个月内,用掉166吨水,总计费用464.8元!

  “是不是水表坏了?”韩女士立刻向自来水公司报修,师傅上门检查发现水表一切正常。听说他们的情况后,师傅也一头雾水。韩女士回忆说,去年国庆期间,因为没人在家,马桶漏过好几天的水,但9-11月份的水费她已经买过单,“最近这两个月马桶一切正常啊!”韩女士不愿去交这笔“冤枉钱”,打电话求助快报。

  记者拨通了自来水公司的查询电话,工作人员回复:从2008年3月份第一次抄表起,韩女士家的用水量就很低,平均每两个月十几吨,2009年11月抄表时,记录为142,等到了2010年1月抄表,数值一下飙到了308。工作人员提醒韩女士,要弄清楚是估表还是抄表,这可能存在误差。

  记者随后联系了韩女士所在小区的抄表组电话,对方根据抄表记录告知,11月份抄表人员没有在韩女士家中抄到表,当时记录的142是根据每两月十多吨估算的,但实际上马桶漏水就发生在这两个月,而韩女士9-11月的水费当时只按照估表的数值交了43块。

  “原来是秋后算账!”韩女士这下恍然大悟,数据显示的两个月166吨,实际上是近4个月的水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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