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4版:楼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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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天内不缴首付,别想拿到地
· 楼市旺季不旺 开发商忙“蓄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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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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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新政称“开发商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金50%的首付款”,南京更“猛”——
5天内不缴首付,别想拿到地
漫画 俞晓翔

  开发商随随便便拿地,要付出代价了。国土资源部一纸“关于加强房地产用地供应和监管有关问题的通知”(简称“19条”),又将楼市调控延伸到开发商的拿地门槛上。南京将怎么操作呢?“我们近期准备出台一个细则性的新政策,要比国土部的还严格。”

  新政

  观点

  国土局人士透露说,涉及到此次国土部的“19条”政策,有些南京已经在执行的,甚至更为严格。结合这次新政策,南京国土部门正在研究制定相关的具体方案,近期将正式出台实施。

  拿地定金,比例也要提高到20%

  这次国土部要求开发商的“竞买保证金不得低于出让最低价的20%”,南京目前是多少?南京市国土局土地办相关人士说,目前南京执行的依然是15%的规定,最近一次公开挂牌的土地出让公告是3月8日,正式出让时间是4月13日,“20%的新规定,要在这次拍卖之后才能执行”。

  “不光如此,我们还将提高开发商拿地的定金。”他表示,之前开发商的拿地定金也是15%的比例,即将提高到20%。定金是按照成交价款计算的。比如,土地起拍价是5亿元,最后拍到了10亿元,那这个定金就是2亿元,万一开发商发生违规情况,定金将直接没收,随随便便拿地的开发商就要付出代价了。

  不诚信的,一年之内不能拿地

  此次国土部“19条”的规定是:“土地出让成交后,必须在10个工作日内签订出让合同,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必须缴纳出让价款50%的首付款,余款要按合同约定及时缴纳,最迟付款时间不得超过一年。”

  南京开发商在拿地之后,合同怎么签?国土局人士表示,土地成交后,要在5个工作日内签订正式的土地出让合同。签合同时,开发商就要缴满50%的土地出让金,里面包含成交价款的定金以及之前缴纳的保证金。同时,在对余款的支付上,如果开发商连续6个月不缴纳出让金的,南京市国土局将有权无偿收回土地。

  此外,如果开发商有退地或者地块被收回等“不诚信”的拿地行为,国土局有关人士表示,如果是退地的,同一块地再次拍卖时,这家开发商就被禁止再拿地;如果有上述违规行为的,将限定开发商在一年之内不得参加南京市的任何土地竞买活动。

  观点

  国土部的这份“19条限地令”能否抑制目前过快上涨的房价呢?南京的一些楼市专家“连连摇头”:政策的本身并不直接对高房价有明显的打击作用。

  提高首付,并不能抑制高房价

  土地出让金的首付比例提高到50%,并且要求5个工作日之内就要缴纳,这对开发商疯狂拿地是否起到制约作用?“不是这么一回事。”南京工业大学房地产系副主任吴翔华说,提高土地的首付款、缩短缴款的时间,会让部分小开发商在短期内无力拿地,从而遭遇出局的命运,但这遏制不了地价。现在土地拍卖“价高者得”的游戏规则依然没有改变,指望这种土地的细微调控政策来抑制高房价,几乎没有太大的可能性。

  意义不大,主要针对违规拿地

  “国土部‘19条限地令’中还提到‘确保保障性住房、棚户改造和自住性中小套型商品房建房用地,确保上述用地不低于住房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70%’,这句话太笼统了,也太不好理解了。”吴翔华说,保障房用地1%,其他住房69%呢,是不是也符合这个规定?还有中小套型的用地比例,谁规定自住性的住房就必须是中小套型呢?

  就此吴翔华认为,这次国土部的“19条”政策,其意义更多的是针对开发商的违规拿地行为,虽然提高了拿地的诸多成本,但多是“心理上的信号意义,实际意义并不大”。

  快报记者 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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