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0版:今日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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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守所“脱离公安”问题复杂
躲猫猫等事件与权力配置有关
· 政协委员:看守所应脱离公安体系 公安监管场所将开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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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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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陈卫东、南工大教授刘小冰——
看守所“脱离公安”问题复杂躲猫猫等事件与权力配置有关
  今年两会上,许多代表委员都很关注看守所里在押人员非正常死亡事件,他们纷纷为看守所该如何破解这一难题支招,“看守所脱离公安部门”就是其中的一种建议。我们今天邀请到两位专家谈这个话题。

  近年来看守所屡发非正常死亡事件     资料图片

  希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

  主持人:两会上,全国政协委员、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委员马虎成认为,应让看守所脱离公安体系,对这个观点,您怎么看?

  陈卫东:看守所的归属问题,一直是司法改革的一个热点。将看守所作为公安部门的隶属部门,将侦、押合二为一,不能形成侦、押相互制约,也带来了一些负面影响。预审部门就设在看守所,一批非正常死亡事件就与缺乏监督有关。

  刘小冰:这个也是多少年的老话题。警方自己批准抓谁,然后又自己执行。我觉得,当下要解决一个警方决策权和执行权、监督权的制衡问题,如果三个权都在一个部门手上,自己决策和执行,出了问题又自己监督,那么这样势必缺乏监督。躲猫猫等一系列看守所非常事件的发生,都与警方的决策权、执行权相重叠有关。解决问题的“本”是权力的配置,而解决这个问题可以说是任重而道远。从法学理论上讲,看守所应该脱离公安,设置相应的司法行政机关,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地位如何,还是值得怀疑的。

  主持人:将看守所从公安部门脱离的好处是什么?

  陈卫东:将看守所从公安部门脱离是一个好的办法,当年监狱也是由公安部门脱离出去的,实践证明行之有效。本来是行政化的一种执法,应当放在司法行政部门,如果放在司法行政部门,就会对公安部门形成监督,比如对提审时间的长短进行监督。

  主持人:这种脱离的可行性如何?

  陈卫东:我主张这样做,我在一次会议上就提过这个问题。但是这个问题现在很复杂,还不具有可行性,一来,公安部门还不想放手,二来,司法行政部门对这个事情还没有太高的积极性。

  主持人:1983年监管机构体制改革就提出把劳教所从公安部门剥离出来,但“暂缓移交”一直延续至今,为什么会这样?

  刘小冰:我们希望司法体制改革推进,但是推进的速度和力度还在打折扣。司法体制要进行重大改革,目前还未达到所希望的力度和程度。

  独立巡视制度试点“搁浅”令人遗憾

  主持人:很多人,包括公安部监所管理部门人士都表示,看守所要开门接受社会监督,那么这里出现的“开放度”的内容和方式如何理解?

  陈卫东:在一些非正常死亡事件发生后,公安部门的有关领导确实在监管方面下了很大力气。过去,看守所被当成神秘的地方看,与世隔绝,现在在开放度方面实际有了很大的进步,但是还远远不够。在我们的眼里,看守所是神神秘秘的,但是你看看,在很多国家,犯罪嫌疑人大部分在社会上,而我们的公安机关把这些人圈起来,还是怕串供,还是对口供迷信,如果扎实侦查,还怕翻供吗?

  在增加开放度方面,除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外,一定要向社会民众开放。

  刘小冰:提高开放度并不能解决司法体制上的问题,谁能相信看守所设立的发言人呢?

  主持人:有政协委员建议全面规范看守所的执法行为,那么规范执法行为,杜绝刑讯逼供,我们还应该在什么方面努力?

  陈卫东:我们在辽源试水羁押场所独立巡视制度,羁押场所在中国是一个非常神秘和敏感的地方,我们做这个事情的难度是可想而知的。搞了3年,最后还是没搞下去。这本来是一个非常好的试点,我非常看好,但是很遗憾,这个问题我也希望通过你们媒体再关注一下。

  主持人:刘方志

  陈卫东

  中国人民大学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研究中心主任,兼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副会长。

  刘小冰

  南京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立法专家咨询组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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