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C4版:生活苏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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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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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昆山下月民用自来水每吨涨0.4元

  昨天,记者从昆山市物价局获悉,4月1日起,昆山市自来水价格将上调。其中,居民生活用水每吨上涨0.4元。

  据介绍,昆山此次调整水价分类由原居民生活用水、工业用水、商业服务业用水、特种用水四类,合并为居民生活用水、非居民生活用水、特种用水三类。调整后各类用水销售价格是:居民生活用水(含居民、机关、部队、院校、医疗卫生、民政福利院、公厕、园林绿化)由现行2.30元/立方米调整为2.70元/立方米;非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2.60元/立方米调整为3.10元/立方米;特种用水(含高档洗浴、沐足、洗车、商业性游泳池、纯净水、饮料、酿酒业、建筑业用水等)由现行4.50元/立方米调整为5.00元/立方米。

  昆山市物价局有关人士解释,自来水价格构成有污水处理费、水资源费、基本水价等。此次城市水处理专项费用每立方米0.02元按省政府规定取消,其它费用分别上调:污水处理费由现行每立方米1.15元调整为1.30元;水资源费除居民生活用水外由现行每立方米0.10元调整为0.20元;基本水价(含税)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1.03元调整为1.32元;非居民生活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1.25元调整为1.52元;特种用水由现行每立方米3.15元调整为3.42元。

  民政低保对象和特困职工家庭等社会低收入群体,凭有关证明由自来水公司给予自来水补贴,补贴标准由每户每月5立方米调整为每户每月6立方米。

  陈泓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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