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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15那么多年,消费维权还是“难”
· 有维权意识,更要掌握取证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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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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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维权意识,更要掌握取证技巧
  南京维权律师网首席律师:

  有维权意识,更要掌握取证技巧

  消费者维权难,难在哪里?南京维权律师网首席律师许乃义认为,消费维权难在以下几点:一、调查取证、维权举证难,由于相关标准不完善,导致消费者难以掌握有利的维权证据;二、有些消费维权案件涉及的鉴定费用比较高,高昂的鉴定费使很多消费者望而却步;三、投诉周期长,维权成本高。有的纠纷涉及到多个部门,容易互相扯皮,从而导致消费维权周期长,成本太高;四、消费者缺少法律知识,有许多在维权过程中取得的证据不能被法律所认可或者延误了时效,导致败诉。

  如何更好地维护消费者权益?许乃义认为,从消费者个人角度来讲,首先要增强自我防范意识,不仅包括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也包括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后,在商品使用过程中也要注意保护自己。其次要提高权利意识,目前许多消费者还不擅长在买方市场中做“上帝”、做主人,也不知道怎么保护自己,更不知道如何向厂家要求赔偿,因此要形成“消费者就是上帝”的意识。另外要加强消费者群体保护意识。消费者群体的普遍利益与单个消费者的个体利益是相互依赖、相辅相成的。现代消费者不仅应当关心自身的利益,而且,应当关心消费者的共同利益和其他消费者的利益。这样群体力量的增强,才能有效保护个人的利益。从法规角度来讲,现阶段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上存在权利范围界定不明,维权途径混乱,举证责任不易和费用昂贵,没有群体诉讼程序等不足。因此,规章制度还需要进一步完善。

  消费者收到侵害时应怎样维权?据许乃义介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34条明确规定,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1、与经营者协商和解;2、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3、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4、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5、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许乃义特别提醒消费者,平时要注意收集好相关的证据,要了解一些基本的取证技巧,否则即使有维权的意识也不会得到好的结果。快报记者 张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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