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汉中门大桥旁边,一个名为“漫城名苑”的高档小区内,有一块杂草丛生的空地,至今已经荒废五年了(快报2007年曾有详细报道)。在历经五年的抗争后,小区业主夺回了这个名为“7号地”地块的所有权,但接下来的问题是,所有权有了,但究竟应该由谁来完成拓荒工作呢?
近日,业委会将开发商诉至法院,要求其将“7号地”建成绿地或配套设施,但一审法院驳回了业委会的诉讼。
小区怎么少了一栋楼
2005年底,随着“漫城名苑”小区居民的陆续入住,大家发现了一个很奇怪的现象。
“以前来看房的时候,售楼处说共有7栋楼,但住进来后却发现,怎么就少了一栋7号楼呢!”对于一般业主来说,这种少了楼房的情况,也仅仅是好奇而已。但对于业委会主任汪实夫来说,这可不是一个简单的问题。
因为,汪实夫注意到,紧邻6号楼那边,有一个四周用围墙围起来的空地,而按照当初的小区规划图,那个位置,正是7号楼的位置。
经过走访调查后,汪实夫发现,之所以开发商没有继续建设7号楼,是因为容积率超标,7号楼被相关部门撤销了。
原来,按照当初的规划方案,取得这块土地使用权的南京金冠房地产开发公司,要在这里建设7号楼。其中,1号楼至6号楼全部为高层住宅,7号楼为多层住宅。建筑容积率:多层≤1.45;多、高层混合≤2.1。
但2005年11月2日,南京市规划局和国土资源局发现南京金冠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漫城名苑”时,容积率严重超标,已达2.64。据此,规划局制止了开发商继续建造7号楼的计划,并按照超出的面积,对开发商进行了罚款。
而开发商则以7号楼地块所有权为自己为由,将该地块圈了起来。
“圈起来的地,到底是谁的?如果是业主的,开发商无权圈地,应该按照新建小区的要求,完整地交给业主!”汪实夫说,从此,他联合小区业主,走上了求证之路。
要求开发商建绿地被驳回
在“漫城名苑”小区,记者看到,6号楼边上是一段高高的围墙,角落里两扇铁门紧锁着,从围墙的栅栏之间,可以隐约地看到一大片开阔地,里面杂草丛生。
“7号楼肯定是我们的,我们要求把7号楼夺回来,作为小区的绿地!”汪实夫告诉记者,他们曾多次找到开发商,提出7号楼的这块地的权属问题,但开发商始终没有做出明确答复。
2009年4月13日,南京市国土局书面通知金冠公司,要求其办理7号楼地块土地使用证注销变更手续。至此,这一地块的权属,明确为漫城名苑小区全体业主所有。
“但问题是,这块地总不能这样一直荒着吧?”汪实夫说,考虑到业主购房时,跟开发商均已签署购房合同,而按照购房合同的约定,开发商应该将建设完毕的小区交付业主,也应该包含7号楼地块。按照规划局后来对该地块用地性质的调整,应为绿地兼容停车场或者休闲场地的规定,开发商应该将该地块建设完毕后交给业主。
据此,业委会一纸诉状,将金冠房地产开发公司告上了法院,要求金冠公司将7号地建为公共绿地或者合理的配套设施。
但一审法院认为,7号地块是开发商金冠公司在开发建设过程中违反规划许可造成的遗留问题,并非房屋买卖合同履行过程中所形成的纠纷,因此,这个问题是金冠公司违反规划许可后如何整改的问题,不属于法院受理民事案件范围,故裁定驳回业委会的起诉。
快报记者 田雪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