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6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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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狗狗出入乘电梯 业主自嘲要备打狗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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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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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狗出入乘电梯 业主自嘲要备打狗棒
  快报讯(记者 尹晓波)“等电梯时,电梯门一打开,没等你进去,里面就冲出一个庞然大物,凶猛无比,原来是一只雄赳赳气昂昂的狗!”仙林一家楼盘的业主近日发帖说,现在小区养狗现象很普遍,养狗固然是一个人具有爱心的表现,可是真不希望自己出来散步的时候还得备根“打狗棒”。

  这名业主说,就一些业主养狗的问题,已经屡次向物业反映了,可总是得不到解决。“大人在出入电梯时,迎面碰上大型犬,都会被吓一跳,而小区里面小孩很多,如果他们出入电梯,迎面碰上比他们还高大的大型犬,惊恐程度可想而知。”这名业主希望养狗的业主上下楼时,最好系狗绳、走楼梯,可没人理。

  “只要天气一好,每天一到晚上六七点,这里就有几十条狗出没。”家住皇册家园的业主魏先生说,小区靠仙鹤街有一排商业店铺,是个露天的广场,自己孩子才4岁多,晚上都不敢带他出来散步,几十条狗,大大小小的,可是有50%以上的宠物狗都没有系绳子,即使有些拴绳子的也不牵着,“孩子还特别喜欢和狗狗玩耍,大人闹心得不得了,万一发生意外呢?”

  魏先生说,自己建议养狗的业主“最好拴根绳子”,一些业主反怪他说:“大人应该监护自己的孩子!”都是邻里,也不好再多说什么。

  “小区养狗的不规范行为,其实南京早有法规进行规范了。”江苏钟山明镜律师事务所蒋德军律师说,2007年11月1日起,南京市正式施行了《南京市养犬管理条例》,对上述业主反映的小区养狗问题已经有了明文规定。“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的,应当将犬只装入犬袋、犬笼,怀抱,或者戴嘴套,并避开高峰时间。”

  蒋德军说,条例对个人“携犬乘坐电梯或者上下楼梯、未对犬只采取约束措施的,携犬出户未挂犬牌或者未束犬链的”,已经在第47条明确了处罚规定:由公安部门予以批评教育,对个人处20元以上2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没收犬只,吊销养犬登记证,对个人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部分养狗业主的不规范行为,实际上也是其他业主放任的结果,建议业主在发现这类违法行为时,在多次劝阻无效之后,不应只是一味抱怨,也不要拉不下面子,该选择报警方式解决的就要报警!”蒋德军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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