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7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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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政府不是商会老大,不能只为老板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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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跟风”高房价事出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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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7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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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不是商会老大,不能只为老板服务
  今天奖保姆明天奖美女吗 钱江晚报 3月5日 作者 陈尧

  湖南省资兴经济开发区召开大会,为了表彰6个先进集体和个人,决定给6家明星企业的老总各奖励一个保姆上门服务一年。一位官员说:“请的不是小妹子,这些保姆今天在奖励大会上都是当场亮了相的呢。老板们很感动,觉得很人性化。”

  (新京报 3月4日)

  钱江晚报一评

  在某门户网站上,乍看到“湖南资兴奖励6名明星老板享受女保姆服务一年”的标题,被吓了一跳;而当仔细看了新闻内容后,则又实实在在被“雷”了一把。一些明星企业经常受到各级地方政府各种形式的奖励,但是像湖南资兴经济开发区这样,把一个保姆一年的做饭、洗衣、拖地等家政服务当作奖励企业老板的内容,当真闻所未闻、见所未见。

  如此奖励是基于何种缘由而堂而皇之地产生?原来是当地政府考虑到这些企业老板不差钱,金钱奖励的激励作用不大,而且其中一些人常年一个人在当地,生活不方便,所以才开动脑筋搞了奖励“创新”。给企业老板奖励保姆的家政服务,表面上看的确很有“创意”,但细想之下,却又觉得不全是这么回事,总有一股怪异的味道充斥其中。

  综观各级政府形形色色、纷繁复杂的奖励,其种类不外乎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两种。“一个保姆在家政方面上门服务一年”,到底属于哪种奖励,还是两者兼而有之?显然,它在本质上与精神奖励似乎不太沾边;可如果是物质奖励,却又不太符合“人”的内涵,毕竟家政服务的主体是保姆,而保姆首先是人。

  事实上,无论当地政府如何看待这种奖励和“创意”,都难逃“物化”且“工具化”保姆的嫌疑。把保姆及其家政服务当作奖励内容,既是对人的不严肃、不尊重,违背了“以人为本”的理念,也是对“劳动”的不尊重、不理性,有意无意地把劳动分成了三六九等。

  何况这种奖励有没有事先征求过企业老总们的意见呢?生活中突然一下子被“奖励”了一个外人,口里当然得说很感动,但心里是不是愿意还难说呢?毕竟,老总们自己的生活自己会安排,不需要组织上去考虑吧?

  行文至此,笔者基于“小人之心”和当地政府的“创新”逻辑,只想问两个问题:其一,假如奖励企业老板的保姆,在老板家里出现不该出现的“意外”时,当地政府是否承担“连带责任”?其二,今天给企业老板奖励保姆,那明天奖励什么?会是美女吗?

  现代快报再评

  政府机关搞出“奖保姆”的创意,还在奖励大会上当众亮相,真是恬不知耻,亏这帮人想得到做得出!保姆不是封建时代的奴婢,可以拿来赏赐的;老板家要不要保姆,要什么样的保姆,是他们个人的私事,有自主选择权,这么强加于人,哪有什么人性化可言?政府的职责是什么,政府转型讲了多年,这些官员难道一点也没有听进去?政府是为公众提供公共产品而不是商会老大,不能只为老板服务。

  估计当地官员上演的这出闹剧和丑剧,当地也有明白官员知道不妥。否则,怎么这事是新京报报出来的,而不是本地媒体大肆宣传的呢。那么,既然知道不妥,为何不劝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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