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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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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邻居照料 老人赠全部财产
  每次接到法院的电话,刘新财都会紧张得手心冒汗,“我一直都本分做人,哪里想过会和别人打官司?”2003年,刘新财与独居的陈老伯相识,眼见八旬老人的独子常年不见踪影,本是邻居的他便扮起了“儿子”的角色,对其悉心照料。多年来,感怀在心的陈老伯屡次写下遗嘱,欲把名下财产全部留给刘新财,2007年11月,老人将近14万元的存款转到小刘名下。

  不想,数月后,陈老伯被确诊为老年痴呆,独子陈澎寿一纸诉状将刘新财告上法庭,要求他归还老人意识不清时赠与的钱款。法院审理后认为,老人的赠与行为是其多年意愿的表达,并非“痴呆”症状下的无意识行为,故驳回原告诉求,陈老伯的赠与行为有效。

  邻里数年“父子情”

  上海虹口区第四人民医院,住院部,下午一点。在陈老伯的病房外张望许久,刘新财终于确定老伯的儿子陈澎寿不在房内,这才轻轻推门而入,官司虽然赢了,他却心有余悸,“他儿子看到我就骂,‘你来干吗?来送钱?’”

  85岁高龄的老人看到小刘的刹那有些激动,瞪大眼睛握着他的手,试图从床上坐起来,刘新财抚摸着老人瘦骨嶙峋的手臂,凑近他耳边问:“怎么样?最近身体好不好?”老人用含混却响亮的声音与他交流着。

  走出病房,刘新财掏出一沓照片,都是陈老伯和他们一家的合影,指着照片里笑容灿烂的老人,小刘眼眶有些湿润,“老人生日那天,我带他去世纪公园玩,这是我两个孩子。”多年来,刘新财一直将陈老伯当父亲待,一张存折引发的诉讼后,即使是探视患有老年痴呆症的老人,他也只能静静地来,悄悄地走。

  “以前过年的时候,我都会把老人接来吃年夜饭。”回忆起与老人相识,小刘颇为感慨。2003年的一天,独居的陈老伯忘带钥匙,便想从隔壁邻居刘新财的阳台上翻墙入室,小刘一看老人年迈体弱,主动代劳,因此结下了一段“父子情。”

  与老人熟悉后,刘新财时常要听陈老伯感叹自己的生平:文化大革命时被打成右派,出来后和老婆离婚了,儿子一家对自己不闻不问。刘新财心生同情,便对陈老伯照顾有加,每逢过节都将老人接到家里,为他庆生,陪他吃团圆饭,“老人总说自己没儿子,我想人都要老的,能给他点安慰也好。”

  即使两年后搬入了附近小区,他依旧每天要去陈老伯家里走一遭,“下班后我总是先过来看看,陪老人聊聊天,已经成了习惯。”也曾有过心惊的时候,“有一次老人不见了,我和老婆急得要死,周边到处找,最后凌晨两点多在医院的急诊室给找到了。”

  在老人居住过的殷行一村小区居委会,大家都知道陈老伯有个“过房儿子”,时任居委会主任的那伟芳对老人的亲生子陈澎寿颇为不满,“有几次老人病了,我打电话让他过来,他说我比他更不好,我要死了,从不出现。”渐渐地,老人遇到了麻烦,出了状况,居委会便会请刘新财来帮忙,“小刘对老人很好,一直都是叫爸爸的。”

  得到巨款惹出“祸”

  多年的照顾令陈老伯和刘新财感情渐深,2007年11月15日,老人将存折中近14万元存款转到了刘新财名下,其中2万元用于处理陈老伯的身后事,后者也曾拒绝过,“老人对我说,‘你不要房子,不要钱,我死不瞑目’,我听了很震惊,就收下了。”

  刘新财没有想到,一心只想“做好人好事”的他很快便被扣上了“骗子”的帽子。2008年4月,陈老伯被确诊为老年痴呆,其子陈澎寿在翻查老人物品时发现少了张存折,后以法定代理人身份将刘新财告上法庭,要求他返还近14万元的钱款。

  “收到法院传票的时候,我差点就哭出来了。”想起一年前的一幕,刘新财仍然很激动,“他说我骗钱,老人身体好的时候一直说要把房子过户给我,我都拒绝了,我要是图钱为什么不要?”曾在部队服役多年的刘新财自认“老实本分”,多年照顾陈老伯也是出于同情和好心,他无论如何也想不通自己为何就成了被告。

  原告败诉被告胜

  法庭上,刘新财出示了5份性质为遗赠抚养协议的纸张,分别是陈老伯在2005年11月25日到2007年10月28日期间所写,内容都是希望由刘新财为自己养老送终,并在过世后将名下所有财产赠送给他。其中一份笔迹清晰地写着,“本来有一子,可他们一家子早已经弃我而去另居他处,把我的生死置之度外……今年有个过去的邻居看到我的处境无私照顾我,帮助我多年……我愿意将我的身后财产全部赠送给他。”

  刘新财指着这些泛黄的纸张解释道,“为什么老人会写那么多?就是因为他写完我就随便扔到角落里,他就一再地写。”

  法庭上,陈老伯的独子陈澎寿则坚持认为,老人赠与钱款时已经丧失行为能力,所以赠与行为应被视为无效,“那些遗嘱都是假的,是刘新财杜撰出来的。”因陈澎寿表示应由他来为老父办理后事,刘新财当庭归还对方2万元。

  老人赠与刘新财钱款时,究竟是否是他真实的意愿?杨浦法院审理后认为,2008年4月老人确诊为老年痴呆,但并不能推断2007年11月他必然丧失行为能力,仅凭这个诊断无法得出老人赠送钱款时已经意识不清的结论。

  此外,纵观老人与刘新财的交往过程,陈老伯多次用书面形式表示儿子已经弃之而去,刘新财给予了他很大的安慰和帮助,故将名下财产留给他,任何人不得干涉。因此,2007年11月的赠与只是老人把一贯的意愿付诸行动,体现了他的真实想法,何况最后一份“赠与遗嘱”的时间是2007年10月28日,距赠与行为不足20日,全文200多字,行文流畅,逻辑通顺,均为老人自行书写,让人难以相信20天后老人竟会完全丧失行为能力。鉴于此,杨浦法院综合判断老人的赠与行为有效,不支持其子的请求。

  陈澎寿不服一审判决,复又上诉,二审依旧维持原判。

  ■

  儿子说法:

  “他就是骗子,我爸是被逼的”

  近日,记者电话采访了陈老伯的独生子陈澎寿,他用非常肯定的语气表示,“我一定要把钱追回来!”时隔一年,陈澎寿提起刘新财,语气仍是很激动,“他就是个骗子!老人是被逼无奈的!”

  陈澎寿表示,他一直都不知晓父亲有个“过房儿子”,因心脏不好,他缠绵病榻多年,但并未弃老父于不顾,“现在我父亲住院,都是我去照顾,两头奔波。”对于父子俩多年来的关系,陈澎寿以“我们是父子血肉关系”回应。对于法庭上居委会主任等人的证词,他坚持认为,“他们和刘新财串通一气。”

  “陈老伯的房子是不是被您卖掉了呢?”对于记者的问题,陈澎寿选择回避,“房子与本案无关。”

  邻居说法:

  “我珍惜名誉,我根本不图钱”

  “老家有些人说我诈骗,父母也很担心。”尽管打赢了官司,刘新财却被这场诉讼“折磨”得不轻,中央电视台曾将此事采访报道,江西老家的乡亲们看了之后,对刘新财颇有微词,“本来我名誉很好的,现在反倒被说成是骗子。”支持儿子做好事的父母难掩忧心,“不会被人打吧?要小心啊。”老人从宝山的养老院被转移到医院后,刘新财在陈澎寿的强烈要求下支付了25000元住院费和治疗费。

  不久前,陈老伯的另一位邻居赶到刘新财工作的酒店,告诉他老人的房子已被卖掉了,而在陈老伯的遗嘱中,这本该是留给刘新财的。虽感无奈,小刘却不想追究,“我不想和他再纠缠了,我珍惜自己的名誉,我根本不图钱。”

  据上海《青年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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