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5版:快报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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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3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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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到期的药建中医院让病人服到3月,院方还说——
刚过期的药 吃了没事!
  女儿身上长出一些疙瘩,很痒,高先生2月28日到家门口的医院开了一种叫利巴韦林片的抗病毒药。女儿吃了药,病情反而更严重了。仔细看药盒,上面写着有效期至2010年2月,可医生开的药要服到3月6日。

  医生看了就要求挂水

  高先生在石鼓路摆了个修自行车的小摊,有个11岁的女儿。前几天,女儿身上出现一些小疙瘩,直喊痒。2月28日上午,高先生带她来到汉西门社区医疗服务站,即白下区建中医院。医院的汪医生看了后就说“要挂水”。担心挂水会影响孩子上学,高先生要求开点药带回去吃。“光吃药不能保证能治好。”汪医生不情愿地说,最后他开了35元的药品,其中一盒是利巴韦林片。

  高先生特地请医生在药盒上注明“1日3次,每次1粒”字样。回到家,女儿吃了一粒药,不久就喊了起来,“爸爸不对呀,我吃了药怎么感觉浑身都很痒,疙瘩更多了。”女儿看看药盒,不禁大叫,“这是过期药。”高先生一看,包装纸盒上用钢印打着“生产日期:2008年3月3日;有效期至:2010年2月”。

  昨天,高先生来到医院讨说法。医院负责人吕先生不以为然地说,“刚过期的药吃了没事,这是抗病毒的药,没什么大不了的,以后出问题你只管来找我。”双方发生争吵,院方提出退钱,高先生无法接受。

  医院承认“卖错药”

  白下区建中医院位于石鼓路与堂子街交界处,门头很小,进门后,左手就是一个大玻璃柜台,摆满各类药品,与普通药店没啥区别。墙上还挂着江苏一家新闻媒体颁发的“诚信医疗机构”金色牌匾,十分醒目。

  店堂正中摆着一个桌子,一位白大褂男医生坐在桌边吃饭。昨天中午,高先生指着男医生说,他就是汪医生。记者问,“为何保质期到2月的药要开到3月6日?”汪医生没有正面回答,“院领导马上就来,让领导来说。”

  过了一会儿,吕先生来了。他坦承:“这件事情是我们医生一时疏忽,弄错了,没看清保质期。”他解释,医生发现卖错药后,已在第一时间对库存药品进行清查,发现这盒利巴韦林片是这批药的最后一盒。“我们愿做出补偿,只要高先生的要求合情合理。”

  当着记者面,吕先生也表达了对高先生女儿病情的关心,并希望能妥善解决这件事情。但昨天下午,高先生委屈地给记者打来电话,“你们走后,医院又反复强调吃了这药没有什么问题,只愿意退钱,不愿赔偿。”

  快报记者 赵守诚 实习生 朱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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