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1版:今日观察/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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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郑渊洁质疑轻判“银行版许霆”
· 张春雷危险性更大
· 敲诈政府罪:维稳压力下的基层溃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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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26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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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春雷危险性更大
专家认为判“5年以上10年以下”较合理
  郑渊洁在博客中,把张春雷比作“银行版许霆”,不管是此“许霆”还是彼“许霆”,每一次审判都牵动了国人的心,毕竟,这些案件的审判走向,和每一个人都有关系。公众关注公平正义,就不能不对各个案件进行关注,甚至上下比较。就此,主持人约请到了王敏、孙国祥两位学者,请他们就一些核心问题发表观点。

  主持人:张春雷一审判5年,许霆一审是无期徒刑,二者为什么在量刑上出现这么大的差距?有不少网友质疑有“银行内部人员轻判,银行外部人员重判”的情况。

  王敏:张春雷案和许霆案没有可比性,不能把许霆案作为一个标准案件来比较。

  主持人:郑渊洁在博客中把张春雷比作“银行版许霆”。

  王敏:许霆案一审是按照盗窃罪来量刑的,而张春雷案一审是信用卡诈骗罪。二者犯罪性质不一样,量刑幅度不一样,社会危害程度不一样,所以二者的一审判决相差甚远。

  主持人:不少案件都被比方为许霆案,但是有网友质疑“各式许霆的量刑不一”,那么量刑到底应该根据什么情况呢?

  王敏:在量刑问题上除了参考法条以外,还要参考其他因素,比如自首情况、还款情况、危害程度等。

  孙国祥:张春雷已经被判为信用卡诈骗罪了,而许霆当时一审判决是盗窃罪,二者案件性质不一样,不能进行绝对的比较。

  主持人:那么依据现在的情况分析,对张春雷是不是存在轻判的事实?

  孙国祥:许霆只是一审判处无期徒刑,最后不也改判了吗?我认为,从法律规定上来看,张春雷利用职务之便犯罪,危险性更大,算是情节严重的,在量刑上考虑到储户储蓄的安全问题,因此判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比较合理。

  主持人:许霆案受到公众强烈关注,最后也改判了,不过,回过头来,很多人还是认为当初的判决是不准确的。

  王敏:我个人认为,许霆案的一审判决是错误的,不应该是盗窃罪,应该是侵占罪。主持人 张虎

  

  今日嘉宾

  孙国祥 南京大学经济刑法研究所所长、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

  王敏 南师大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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