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5版:公积金新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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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积金说调就调,为啥不听证?
· 部分“等贷人”
被迫重签合同
· 想买房的打了退堂鼓
· 公积金政策究竟谁说了算
· 新政首日认购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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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24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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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积金说调就调,为啥不听证?
南京公积金管委会委员都是“官代表”,缴存人无法参与决策
  自从2004年12月份以来,南京公积金政策中涉及贷款额度的调整,已经有6次之多,几乎每次都是“说调就调”,从来就没有事先和缴存公积金的老百姓打个招呼说:“能不能调整啊,我们来听听大家的意见呢!”由此,众多的买房人一致质疑公积金政策的变幻无常:为什么不能开开听证会呢?

  公积金政策对楼市有重大影响,相关措施出台尤须谨慎IC供图

  公积金缴存人呼吁:

  我们要发言权!

  市民廖先生说,这种随意性的政策调整,“对我们没有动用公积金的买房人来说,显然是非常不公平的!”你想想啊,以前动用二次贷取公积金的买房人,里面有多少是改善型需求呢?一般都是炒房的!10万元的下调额度,对有钱的炒房人算不了什么,可对于拿点微薄工薪的阶层而言,影响面还是很大的,为什么不能开开听证会来征求大家的意见呢?

  他认为,公积金的二次贷款早就该停止了,现在面对这么高的房价,动辄一两百万元的花费,这次对首次购房人的可贷额度降低到20万元,只能是杯水车薪了。

  楼市专家观点:

  调整是在帮富人买单!

  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对外公布的数据显示,2008年,全市共计发放住房公积金贷款金额40.56亿元,归集(缴存)住房公积金60.40亿元;2009年归集69.71亿元,贷款额度则高达近120亿元。

  有业内人士表示,2008年11月份,为了“救市”,南京将住房公积金个人最高可贷额度从20万元放宽到30万元,家庭最高额度60万元/户,这一政策直接导致了2009年的放贷额“坐上了火箭”,一年120亿元的放款额,是2008年全年放贷额的近3倍,作为封闭运作的公积金,怎么能够承受?

  “不管什么原因,现在公积金和商业贷款的双双收紧,对自住需求、首套需求的买房人而言,都是极为不利的。”南京房地产开发建设促进会秘书长张辉说,这已经严重违背了支持自住需求的中央意图,严重影响了居民解决基本居住问题的权利。现在的公积金政策调整是在“帮去年还债、帮富人买单”,如果去年的公积金和商业贷款没放那么多,今年的贷款政策根本不需要调整,“现在钱不够用了,帮完富人炒房之后,穷人就跟着受罪,连首套房贷都要控制了!”

  管理中心解释:

  这是国务院条例决定的!

  对于市场的一片质疑之声,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的解释是“不需要开听证会”:这是国务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所规定的;而2007年1月1日起执行的、南京市人大立法的《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也予以了明确。

  国务院条例的第四条规定:“住房公积金的管理实行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决策、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运作、银行专户存储、财政监督的原则。”

  同样,南京市的条例第五条规定:“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是本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决策机构。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实施管委会决策和本市行政区域住房公积金的管理运作,监督、检查单位和职工设立、缴存、提取、使用住房公积金情况,依法履行行政处罚职能。”

  这样理解就是:涉及公积金的政策调整模式就是“管委会决策、管理中心实施”。

  疑问:

  管委会咋都是“官代表”?

  这个“管委会”又是哪些成员组成的呢?南京市政府颁发的“宁政发(2006)168号” 文件公布了5人名单:陆冰为管委会主任委员、窦汉生为管委会副主任委员,程晓蔚、陆广陵、邵志石为管委会委员。人员聘任期为5年,发文日期为2006年8月7日。

  在2003年9月30日,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一届四次会议通过了《南京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章程》,其中提到“管委会委员由市人民政府负责人,建设(房管)、财政、审计、人民银行、市总工会、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专家、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工会代表和职工代表、单位代表等组成”。

  明眼人一看就明白了:上述的5人委员会都是“官代表”,公积金缴存者想在公积金决策机构发挥作用,也似乎不太可能。

  快报记者 尹晓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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