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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规范城管自由裁量权是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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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裁量权有规定
· 北京城管 规范自由裁量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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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2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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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范城管自由裁量权是进步但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办法
  孟延春

  城管执法随时都会遇到难题    资料图片

  规范自由裁量权,只是解决这一层面问题的办法,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办法。”

  “

  继去年10月1日北京市城管对该市23项常见违法行为的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今年北京市城管又将对280余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就这个话题,快报与孟延春教授进行了对话。

  这是管理进步的表现

  现代快报:北京拟规范280项城管自由裁量权,这样的规范举措,很多城市也出现过,您如何评价这样一种趋势?

  孟延春:这是管理进步的表现。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管理就会更加细致。原来的范围比较大,产生的争议也较多。

  现代快报:一直以来,城管的自由裁量权也是颇受争议的事物,那么它是不是一种正当的权力?

  孟延春:是正当的。当管理粗放时,给予这样的权力是可以的。对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是将其进一步限定在法律的框架之下。

  现代快报:今年北京城管拟将规范自由裁量权的范围扩展至全部处罚条款,新闻说,受到规范的自由裁量权达到280项,这种自由裁量权是不是多了点?

  孟延春:涉及这么多项跟其管理的事务有关系,据我所知,他们的自由裁量权有300多小项,挺多的,而管理这么多项,涉及到那么多的职责,有他们的难度。而从20多项推及280项,说明试行之后觉得效果还是不错的。

  自由裁量权实际压缩了

  现代快报:还是有人认为,城管的自由裁量权多了点,国内很多地方的城管自由裁量权也是相当多,那么,与其规范,何不取消一些自由裁量权呢?能不能这样做?

  孟延春:这个问题就比较复杂了。老百姓需要的一些东西,可能跟城市环境的管理相冲突,很难说管得不对,问题不是这么简单的,拿流动小摊贩来说,小摊贩的确对城市环境带来了一些问题,而弱势群体又需要这种生存方式,但同时也有一些老百姓认为小摊贩损害了城市环境,城管也要进行管理,很难说谁对谁错。现在自由裁量权进行规范了,比如说城管不能使用暴力手段等,这对他们的自由裁量权实际上是进行了压缩或细化。

  现代快报:一些网友仍然有质疑,觉得这种规范是城管的自说自话,不是很看好这种举措,甚至不相信规范之后城管一下子变得“好”起来。

  孟延春: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对某一个职能进行进一步的规范,只是解决这一层面问题的办法,不是解决所有问题的办法。

  应实现一种“平衡”

  现代快报:您对进一步规范,或者进一步改善城管工作或形象有何建议。

  孟延春:城管职能到底是什么,值得讨论,但这和上述问题不在一个层面。规范自由裁量权是对局部管理的改进。过去,城管处置的范围太广,弹性太大,比如对一些问题的处罚,能罚很少,也能罚500,现在进行细化,这中间的争议就少。我的看法是,如果要解决问题,就要在城管的定位与社会需求之间达到新的平衡。

  现代快报:关于这种平衡请举个例子加以说明。

  孟延春:还是举有关小摊贩的例子,城管管理提供清洁、友好的环境,能否在管理过程中向小摊贩提供一种生存环境?而对小摊贩来说,还可以自发形成非营利组织,由这个松散组织对摊贩进行内部的约束,为实现清洁、友好的环境发挥作用。

  快报记者 刘方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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