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执法人员自由裁量空间将受严管,政府部门准备好了吗?试点单位之一的广州市城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由于细化每一项行政行为的自由裁量标准复杂而繁琐,但2009年难以完成对200多项城管行政执法行为的规范和公示。
21日,广州市政府原则通过《广州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规定》,城管、卫生、税务等部门将作为试点单位“先行先试”。22日,广州市城管局法规处处长林文毅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目前城管部门涉及的行政执法行为有200多项,但目前还没有一项进行自由裁量权标准的细化。这项工作是异常复杂和繁琐的,预计2009年难以完成。
据2009年4月23日《新快报》
合肥城管施行
裁量权适用规则
擅自砍伐、移植城市树木,树木胸径在10厘米以下的,每株处200元至300元罚款;树木胸径在10至20厘米的,每株处300至500元罚款……记者7月31日从合肥市城管行政执法局获悉,《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已正式发布施行,今后管理相对人可以根据处罚细化标准,依法依规,对号入座,心服口服、清楚明白地接受行政处罚。
据悉,《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正式施行后,各级城管执法部门对于违法事实、性质、情节及社会危害程度等因素基本相同或者相似的行政违法行为,所适用的法律依据、处罚种类和幅度应当基本相同,此举能有效避免行政执法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行政处罚不当情况的发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随《规则》一同下发的《合肥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还针对116种不同的违法行为制定了具体的细化处罚标准。
据2008年8月1日《江淮晨报》
武汉城管削减
自由裁量权
乱倒垃圾,法律规定可罚款5000-5万元,额度相差10倍。以前,具体罚多少由执法人员“自由裁量”。如今,执法者须根据实际倾倒的垃圾体积,计算出准确的罚款数额。
在7月9日召开的武汉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会上,市城管(执法)局副局长罗时春介绍,该局制定的“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标准”经市法制办备案后,已从本月起实施,这种改革,削减甚至消除了执法者在处罚额度上的选择空间。“适用标准”大幅压缩了“自由裁量”空间。市城管(执法)局根据违法行为种类、违法后果,将每一种违法行为的处罚细化为若干阶次,每一阶次的“自由裁量”幅度控制在2倍左右。以自由裁量权细化为基础,该市城管部门还推出“教育规范—限期整改—依法处罚”的“三步式”执法程序,这一程序给了违法者2次免于处罚的机会。
据2008年7月10日汉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