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8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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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工荒”应倒逼民工权利回归
· “工会虚置”是用工荒的根源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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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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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工荒”应倒逼民工权利回归
  今年以来,由于经济迅速回暖,沿海地区和内地同时出现严重的缺工现象。其中,广州深圳东莞等珠三角地区城市缺工超过200万人,部分生产线已处于停工状态。企业纷纷上调工资,调低学历、年龄等限制,希望用工荒得以缓解。与此同时,在长三角地区也出现了用工荒。

  (2月21日《武汉晚报》)

  春节之后,正是农民工重新选择工作之际,他们选择“用脚投票”,决绝地远离那些劳动报酬低,工作环境恶劣,福利无保障的企业和地区。

  现在农民工已非只有沿海可去,他们在内地,在家乡的企业,或通过其他形式的就业和创业,都能收获并不比在沿海城市少的收入,据报道,“在成都,建筑业技术工月收入一般都在5000元左右”。有了这样的就业选择和收入,谁还会千里迢迢,到长三角和珠三角去工作。更何况,目前农民工的主流是“第二代农民工”,他们对用工信息和未来的选择更清晰,维权意识更觉醒,一些企业还是用老一套的薪酬制度和高强度劳动来招人,不出现用工荒才怪呢。

  早在去年民工荒出现的时候,就有社会学家表示,这样的民工荒从长远来看是件好事。一方面,在内地找到工作的农民工能发挥在沿海学到的技术与经验,促进内地企业的产业发展和升级;另一方面,用工荒还能倒逼沿海企业,使他们摒弃这种靠低廉的农民工劳动力价格来创造丰厚利润的经济增长模式,同时,在劳动报酬、工作环境和福利保障上给予农民工以必要的权利保证。

  可以预见,随着经济的继续回暖,这样的用工荒还会不断发生,假如那些出现用工荒地区的政府和企业,还继续让民工的权利虚置,把他们当作呼之即来挥之即去的工具,使得他们找不到丝毫的归属感,那么,即使“对学历没有要求,性别没有了限制,年龄放宽到了45岁以内”,农民工依然会“用脚投票”,做出沉默有力的回击。改革开放以来,一直站在经济潮头的沿海地区和相关企业,应该有这种远见和敏锐,满足农民工多方面的权利保障诉求,严格落实《劳动法》等相关法规,为自己求得稳定的用工环境,为打破城乡二元壁垒吹响号角。 (邓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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