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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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规定最高罚5万
它才被罚5000,不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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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2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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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规定最高罚5万它才被罚5000,不行!
  这辆惹了大祸的渣土车

  国家规定最高罚5万

  它才被罚5000,不行!

  2010年1月19日21:30,在凤台路集庆门隧道北进口附近,发生7车相撞事故,原来,这起事故是由渣土车抛洒稀泥造成的,但肇事渣土车已经逃逸。南京交管部门组成专案组,经过4天的调查,终于找到了肇事车。引发如此严重的事故,但白下区市容局却只作出了5000元的处罚。近日,有关部门已经要求白下区市容局撤销原有处罚决定,重新处罚。

  1月19日晚上9点多钟,水西门高架至集庆门隧道的凤台路上,连续发生7车追尾相撞的交通事故。据有关部门测定,这起事故虽然没有造成人员伤亡,但财产受损达10万余元。导致这一连串事故的,是路上的一堆稀泥。这堆稀泥长达20多米,宽4米,占据了凤台路由北向南的三股车道。而且,稀泥里还混有许多大石头。(详见快报1月21日报道)

  1月22日晚,专案组将藏匿在双龙街的所属“犇亿”公司的肇事车辆及嫌疑人马富裕查获。原来,马富裕的渣土车后挡板的插销坏了,到了凤台路,一颠簸,半车厢的稀泥全部倾泻下来。警方发现,这辆渣土车运输稀泥,从头到尾都是违规的。

  据悉,除对公司进行整顿外,交管部门对马富裕罚款200元,记1分——这已是交管部门处罚的上限,但市容部门可以做进一步的处罚。

  当南京市市容局行政执法支队三大队准备对其进行处罚时,发现白下区行政执法大队渣土中队已经对该车先行进行了处罚。“我们罚了5000元。”该渣土中队的张队长说,“我们当时并不知道这辆车就是造成凤台南路7车追尾的肇事车。”

  南京市市容局执法支队三大队大队长陈克才称,此事移交到支队后,他们觉得5000元的处罚确实轻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第139号令》第二十三条,处置建筑垃圾的单位在运输建筑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的,由城市人民政府市容环境卫生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给予警告,处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罚款,决定给予重罚。他们目前将通过法制办先撤销原来的处罚,再做新处罚,罚款力度起码达到两万以上。

  通讯员 郭智和

  快报记者 朱俊俊 赵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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