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3上一版  下一版4  
PDF 版
· 事业单位告诉你毒奶粉安全,恐怖啊!
· 炒凤姐,得报应
· 给毒奶粉发“合格证”没有推责理由
· 质检机构需要整体做一次“体检”
· “富二代”想改名
这不是瞎折腾吗
· 谁为“女警配兰博基尼”假新闻埋单
收藏 打印 推荐  更多功能  
     
     
     
     
  2010 年 2 月 1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上一期  下一期  
 
3上一篇  下一篇4  
    论坛 博客 推荐  
炒凤姐,得报应
  “我九岁博览群书,二十岁达到顶峰。我现在都是看社会人文类的书,例如《知音》《故事会》……往前推三百年,往后推三百年,总共六百年没有人超过我。”此语出自一位名叫罗玉凤的姑娘之口。如此征婚,让罗玉凤成了网络红人,网友称她为“凤姐”,并打出口号“信凤姐,得自信!”最新的消息称,“凤姐”已经回去上班,但也引来了粉丝偷拍工作照。

  (2月9日《华商报》)

  一个有健全心理、健全人格的人,大多是有自知之明的,它表明一个人对自己和别人、对环境和世界都有清醒的认识,会合理确定目标,而不是像妄想症与躁狂症一样说些不着边际的话,做些不着边际的事。

  罗玉凤事实上就是这样一个没有自知之明的人,但这个“有病”的人却吸引了无数人的围观,一如大街上的疯子同样会吸引一些看客的围观一样,他们从围观中找到了乐趣,找到了茶余饭后的话题,也找到了自己的心理安慰——从别人的不幸中找到自信——“信凤姐,得自信!”

  大街上制造围观的往往是操纵疯子的骗子,为的是博取围观者两个同情的银子,而制造罗玉凤这场宏大围观的是谁?是一些媒体,是为了收视率(利益)、点击率、阅读量。那么,这样的媒体跟大街上的骗子何异?大街上骗子可恨,操纵罗玉凤的媒体就不可恨?

  我所知道的是,媒体是不能与街上的骗子相提并论的,媒体是什么?是社会公器,有帮助弱者的义务,即便不能提供帮助,至少也请不要拿弱者来炒作,寻开心。不只是作为公器的媒体有一些底线是不能突破的,一个人,也不应该突破社会底线,一但突破了底线,虽然滚滚利来,但用过去的话说,是会有报应的。

  其实,当我们乐呵呵地把一个病人拿来取乐时,事实上我们也已经病了,患上了冷漠症,把他们的痛苦无奈扭曲拿来审美,把别人的悲剧当成喜剧寻开心,我们的心灵已经灰尘,我们良心已经大大的坏。(廖保平)

3上一篇  下一篇4  
收藏 打印 推荐    
 
友情链接
 
现代快报版权所有 版权声明  | 投稿信箱 | 联系方式 | 网管信箱 | 广告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