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7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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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文强的“灰色收入论”很现实很残酷
· 我们为什么
这么讨厌“被”
· “灰色收入”正成为逃避罪责的一个筐
· 难道毒奶粉只有用人体来“销毁”
· “被”字折射民生艰辛
· 周老虎翻供:照片事小,法治事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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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8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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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毒奶粉只有用人体来“销毁”
  含有三聚氰胺的问题奶粉,到底是如何在“潜伏”一年多后重新出现在市场上的?有报道说,销毁三聚氰胺奶粉很难,焚烧、生产水泥、填埋都遇到了问题,一些本该销毁的问题奶粉竟在技术层面被搁浅。

  (2月7日《扬子晚报》)

  用作燃料对锅炉损伤太大,最后清理锅炉的费用还不如烧煤,作为水泥配料又发现生产的水泥不合标准,大批量填埋担心被别有用心的人挖出来……总之,一些本该销毁的问题奶粉竟在技术层面搁浅。封存多年的毒奶粉重出江湖,被不法厂商作为原料生产乳制品,难道它们最终只能是被人体来“销毁”?

  通过上述的几种途径销毁毒奶粉,不仅有技术层面的一些问题,企业和监管者还要承担不菲的销毁费用,他们当然缺乏积极性。而要人体来“销毁”则不然:如果毒奶粉被用作生产乳制品的原料,要赔本处理的“废品”就“变废为宝”,反而成了不法商贩牟取暴利的工具了。

  客观地看,销毁毒奶粉确实存在技术层面的问题,但我们想不通的是,在“嫦娥”已经飞天的今天,要把毒奶粉及时销毁,究竟是个多大的技术问题?“依法封存”之后便万事大吉,打击毒奶粉的“风头”过后,再也无人监督企业销毁和处理,监管部门的“运动式执法”,就是这样把老百姓的健康当成“政绩契机”的!

  毒奶粉一而再、再而三地挑战食品安全,不法商家的确罪该万死,但监管部门屡屡失责,却没有人看到有人为此承担责任。我们为之担心的是,这一波清剿毒奶粉的风声过后,难道依然还是用人体来“销毁”?(高君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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