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1版:南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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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走”了10年 那份婚嫁险,父亲一直为她缴到现在 可是,怎么领取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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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3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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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儿“走”了10年 那份婚嫁险,父亲一直为她缴到现在 可是,怎么领取呢?
  每隔半年,老孙总要跑到南京人寿保险公司营业部柜台上,掏出一张皱巴巴的《保险证》,为女儿小琴缴纳300元的保险费。17年来,风雨无阻。其实,小琴早在10年前,她12岁的时候就不幸因病去世。

  老孙说,他这样做是为了完成女儿的遗愿,并用这种方式怀念女儿;但保险公司却表示,老孙的遭遇值得同情,但有骗保嫌疑。

  你要懂,这是一位父亲的心

  17年前

  一份带着憧憬的保险

  2010年1月份的一天,天上正下着雨。老孙打着一把破旧的雨伞,转了两次公交车,走进了熟悉的人寿保险公司营业大厅。他习惯性地拿了一张排队的号牌,坐了下来。

  听着熟悉的叫号声,老孙的思绪,又飞回到了17年前。

  那是1993年。

  “女儿长得这么漂亮,这么可爱,你们应该给她买份保险。将来啊,可以为女儿当做嫁妆费用!”一天,一个熟人找到了老孙。原来,这个熟人推销的这个保险,名叫“婚嫁金”保险。顾名思义,就是女儿将来结婚时,这笔保险金可以作为婚嫁金。看着眼前越来越漂亮的女儿,想到将来女儿出嫁的场面,老孙开心了,当即答应了下来。

  那个年代,买保险的人还很少,但老孙觉得这笔投资值得:每个月缴纳50元,负担不是很重,但等到将来,可以给女儿一份大礼。

  1993年10月18日,保险手续办完后,老孙挑了个好日子,开开心心地为女儿缴纳了第一笔保险费50元。

  美好的生活才刚刚开始,老孙眯着眼睛,憧憬着未来女儿出嫁的场面,陶醉了。

  10年前

  一场生离死别的惨剧

  “每个月来交50块钱,你不嫌麻烦啊!”介绍自己办保险的那个朋友提醒老孙,可以一次多交点,省得来回跑。老孙一听觉得在理,于是,逐渐从每月交钱到了每两个月、三个月,直至半年交一次费用。

  但这个习惯,在1999年初,开始出现变化。变化源于小琴突然发病,肚子疼。

  “正上小学三四年级,肚子疼!”老孙说,那个时候,女儿动辄就说肚子疼,有几次,疼得在地上打滚。他抱着小琴,从这个医院跑到那个医院,求医问药。但病情始终没有查明,小琴的肚子疼也毫无规律,有时十几天都没事,有时又会接连几天一直疼。

  这个过程,持续了大半年,直到在江苏省人民医院,一位专家发现了一些异常:核磁共振检查显示,小琴的脑中有个肿瘤。

  老孙不敢相信,他扑通一声跪在了医生面前,拉着医生的手,求医生救救孩子。

  最终,军总的专家为小琴实施了切除肿瘤手术。但是,专家检查发现,小琴的肿瘤很特殊,可以切除,但却无法阻止其再生和成长。

  1999年秋天,做完第二次手术的小琴,身体明显好转,她向爸爸提出要去苏州玩。

  “那个时候,报纸上登了苏州乐园的广告,小琴被那个过山车给吸引住了!”老孙和爱人都很开心,一家三口跟医生请了假,到了苏州。

  碰碰车、旋转木马、过山车……小琴开心地笑啊,笑啊。在旁边的老孙,抓着一部傻瓜相机,拼命地按快门,他想留住女儿每一个精彩的瞬间。这次苏州之旅,成了小琴生命中,最后一段开心的时光。

  2000年11月份,小琴的病情再度恶化,脑部肿瘤再次增大,并增生出九个病灶。12月初,小琴已经躺在床上一个多月,粒米未沾,只能靠点滴维持生命。

  一天晚上,小琴突然醒了过来,一把拉住老孙的手。

  “爸爸,答应我,再给我生个弟弟或者妹妹吧!”老孙愣了一下,抚摸着小琴的头发,稀疏的头发,发黄,只有很少的几绺。

  “傻孩子,别胡思乱想了,爸爸妈妈只要你一个就够了!”

  小琴摇了摇头,“还有,你要继续帮我交保险费,好好存着这笔钱,将来会有用的!”

  “我当然会帮你交,爸爸还要看着你出嫁呢!”老孙苦笑着说。

  12月14日,已经昏迷了四五天的小琴,最终因为病情严重,离开了人世。

  老孙无法接受这个事实。

  办理火化手续的时候,派出所要求首先给小琴销户。为这个事情,老孙跟民警大吵了一架。最终,老孙还是为小琴留下了一张户口本内页的复印件。一回到家,他就将这个复印件插进了户口簿中,“就在原来的位置,小琴的位置,永远都不会变”。

  你要懂,这是保险公司的规定

  麻烦来了:

  没有女儿的证件

  保险金无法领取了

  2001年3月12日,老孙再次走进了保险公司营业大厅。排队、叫号,人很多,一切都那么熟悉,但在老孙的眼里,却很恍惚。

  “我想问一下,如果等到保险到期,怎么领取保险金?”老孙有点忐忑。

  “有投保人的身份证和户口本就行了!”营业员回答。

  “只要投保人的证件就可以了吗?”老孙再次询问。得到确认的回答后,老孙将300元钱递了过去。手续很快办好了,老孙心里才略感欣慰。

  “我答应女儿的,会一直帮她交完。”老孙说,这是女儿给他的任务,也是他和女儿沟通的方式。

  这个过程,一直持续到2010年1月份。这一年,小琴的保险就要到期。老孙交费的那天,营业员特别提醒他,让其做好领取费用的准备。

  “需要什么证件?”老孙本能地问了一句。

  “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营业员的回答,一下子击碎了老孙的梦。

  “不是说只要投保人证件就可以了吗?”老孙反问。

  “才出的新规定,防止骗保,我们只负责执行!”营业员回答。

  保险公司:

  按照120%的标准

  退还老孙的保险费用

  “我们非常同情老孙的遭遇,但保险有保险的规定,我们只能在力所能及的范围内,多给他一点补偿!”昨天下午,记者联系上了人寿保险公司的客户经理杨女士。对于老孙的事情,她也是才听说,“之前他一直缴费,实际上是隐瞒了真实情况,违反了保险合同的约定”。

  杨女士说,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被保险人在保险期内病故的,保险人给付死亡退保金,保险责任终止,“从这个意义上来说,老孙的行为涉嫌骗保。但其情况也确实很可怜,我们就没有采取进一步的措施。”

  杨女士表示,如果当时小琴去世后保险终止,老孙将会得到所缴纳保险费用110%的退保金。但是,如果全额缴纳到今年保险合同结束,如果小琴健在,将可以拿到总缴费额的两倍左右,也就是2万多元的给付金额。

  杨女士说,对于老孙的遭遇,他们已经向领导进行了汇报,本着特事特办的原则,将按照120%的标准退还其费用。

  (为保护当事人隐私,文中人物系化名)

  快报记者 田雪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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