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F15版: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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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聚氰胺卷土重来是最大监管丑闻
· “封口费”说明
舆论监督不够深入
· 一个“等”字,道尽信息公开困境
· 可恶的三聚氰胺,彻查彻查再彻查
· 谨防“监控录像”
说没有就没有
· “民主的2/3”无权决定“自由的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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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2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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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聚氰胺卷土重来是最大监管丑闻
  曾有监管部门官员称上海熊猫案是个案,但事实是,三聚氰胺已大规模卷土重来。在三鹿事件之后,尽管有了高官去职、行业震荡乃至《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但在今天,我们仍然要问:为什么那些早该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会继续伤害着我们?三聚氰胺卷土重来,实在是最大的监管丑闻。

  全国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办公室召开会议,要求彻底清查食品安全突出隐患。会议透露,2009年以来,一些地方查处了上海熊猫炼乳、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河北“香蕉果园棒冰”等多起乳品三聚氰胺超标案件。这些企业都是用2008年未被销毁的问题奶粉作为原料,生产乳制品。

  (2月1日《新华社》)

  在曝光之前,这些三聚氰胺幽灵已经对公众“保密”了太久。譬如上海熊猫事件,到新年伊始被媒体披露时,人们已有长达8个月的时间对该奶粉的问题一无所知。对此事件,国家质检总局执法督察司一位副司长曾断然表示:这是个案。然而话音未落,媒体又披露了陕西金桥乳粉、山东“绿赛尔”纯牛奶、辽宁“五洲大冰棍”雪糕这些类似的事件。

  似乎不能说相关部门没做事,至少它们发现了问题;但似乎也不能说相关部门尽了全责,因为所有这些查处,总是成为一种“秘密查处”。而这样的“秘密查处”,不正与2008年三鹿事件真相公开之前的做法如出一辙吗?不言而喻的是,这种“秘密查处”,恰恰也构成了公众知情的盲区。它让大家无法获知,这些三聚氰胺,是在什么时候被加入奶制品中的,又有多少人身受其害。

  三鹿事件以来,我们见证了结石宝宝、高官去职、行业震荡,直至《食品安全法》的出台。但在经过了这么多悲情与疼痛之后,我们今天仍然不禁要含泪追问的是,一切真的得到了改观吗?尽管《食品安全法》对信息公开有了专门的规定,但我们在“后三鹿时代”,及时而必要的信息公开,为何依旧一次次地被“秘密查处”所替代?

  政府部门对一些食品安全信息的公开,实质表明了一个社会承担错误及其后果的能力与勇气。当一种监管职能总是不惮以一种漠然与沉默来面对公众权利,则一些罪恶总是会不惮以重复的方式来问候这个时代的生命安全。而当有一种错误无法被真正承担,则一种谅解仍旧无法达成,一种真相必然一次次被回避。因此,除了负责任地公开和承担,继而对监管不力进行严厉的问责,没有什么可以寻求公众的谅解,也将没有什么可以使我们远离三聚氰胺,重拾对食品安全的信心。(作者系资深时事评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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