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版:社评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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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如何看待“炫富女”事件报道
· 亟待快报引领百姓
理解“民生”内涵
· 不能对“不以为然”不以为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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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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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对“不以为然”不以为意
  《现代快报》版面多、报道及时、信息量大是一个特色,让读者看得过瘾,但是从一位语文教师的角度看,它还存在一些不尽如人意的地方,比如对成语“不以为然”的使用:

  例一、“问卷调查中发现有强迫走读生上晚自习等问题。对此,校长王俊坤不以为然,且对督察组态度蛮横、百般辩解甚至出言不逊……”(1月22日)

  例二、“……因为现场灯光过多,季建业市长的额头很快就出汗了,不过他不以为然,对每个问题都回答得尽心尽力。”(1月22日)

  以上两则新闻中的“不以为然”都属于误用,应该使用“不以为意”。因为“不以为然”的意思是“不认为是正确的”,而“不以为意”是“不把它放在心上,表示不重视、不认真对待”。由于贵报的读者中有一大批中学生,因此指出来,希望引起重视。

  安徽师范大学附中 张祥云

  “不以为然”用者频频,但如先生所指出的那样,误读误用也不少见。特刊出以正视听。谢谢您的赐教。——编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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