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B3版:城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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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2 月 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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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老板碰上“糊涂”交警
  ■2010上海世博会江苏赛区组委会法律顾问 张爱明律师

  接过不少交通事故的案子,一般情况下,只要交管部门出了事故认定书,基本上事实就定下来了,即使行政复核后也很少有翻案的可能。但最近我接的这个案子倒是有“意思”,交警在事故认定书上“打错了字”,最后翻了案。

  我的当事人姓赵,是个渣土车老板,平时都是他的司机开车。去年10月20日上午9点多,他和司机去土场,经过板桥汽渡与大江路的丁字路口时,车子让交警拦在路口的快车道中间。交警执法怎么能让车子停在快车道上?但没办法啊,赵老板和司机只能听交警的,随即被喊到路边接受罚款。

  办完手续,两人往车子那边走。就是那么巧,一辆大货车没有打右前侧向转向灯,突然右拐,油箱刮到了赵老板,把他带着甩出去,头先着地,摔得很重,送到医院抢救,呆在重症监护室里昏迷了很长时间。

  那个丁字路口没有监控,在场的只有几个人。肇事车司机和他老板、交警、赵老板和他的司机。赵老板的司机害怕,没作证就跑了。去年12月4日下午,处理这起事故的交警让赵老板的妻子叶女士去拿交通事故认定书。离奇的是后来交警又打电话过来说,认定书上有字打错了,要收回去。叶女士赶紧复印了一份,第二天她接到交警通知,去拿新的认定书。

  两天之内,一起交通事故警方出了两份认定书,很“有意思”吧。我仔细看了一下,两份认定书有明显的出入。收回去的那份认定肇事车是“由西向南右转弯”。而第二份则为“由北向西右转弯”。这完全是两个方向,不是打错几个字这么简单。这样一起交通事故,交警认定事故发生事实时,怎么能把关键性的问题搞错呢?而且交警也没有向赵老板了解情况,就让他承担这起事故一半的责任。

  《道路交通安全法》有明确规定,机动车与行人发生交通事故时,机动车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除非有证据证明行人有违法行为。话说回来,如果赵老板不是被交警拦在丁字路口,过马路接受处罚也不会有这起事故发生。

  叶女士跟我商量,要求申请行政复核,给丈夫讨回公道。但是要翻案,必须要找到关键的证人。我们想方设法跑到安徽找到了赵老板的司机,终于把他带回南京作证。12月31日,交警八大队重新作出认定,赵老板只需要承担事故次要责任。

  现在赵老板还没康复,需要继续做手术,所以赔偿这块暂时还弄不起来。叶女士打算等丈夫手术完成后提起民事诉讼,还要申请行政赔偿。快报记者 李彦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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