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23版:一评再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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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31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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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司机当替罪羊,太侮辱网民智商了
  书记两天三开房结局早在意料中 珠江晚报 1月28日 作者:肖新

  近日有网友发帖称温州瑞安市委书记蒋珍明两日内开三次房,事件曝光后引发关注。温州市对此事件进行了调查核实,调查结果系蒋珍明的司机李某某未经请示、冒名顶替先后在三处宾馆开房。

  (浙江在线 1月27日)

  珠江晚报一评

  “冒名顶替”——果然!这样的结果,之前就不幸被广大网民言中了。网民们的未卜先知,并不是说他们都是神人,而是因为他们经过了网络时代的千锤百炼,已经具备了相当丰富的经验。当年,有多少“临时工”成了替罪羊,只不过,现在,“临时工”变成了“驾驶员”罢了。虽然官方对网民的质疑回应足够及时,但是,网民们日益增长的智商和个别官员日趋无耻的道德现状,又总是让事情无法轻易终结。人们并没有感到温州官方回应中的诚意。因为,调查的结果,一言以蔽之,曰——领导没问题,司机太操蛋!这也未免太老套,太侮辱网民的智商了。

  没错,司机的确够操蛋。他擅自开房,不仅拿市委书记的名义冒名顶替,而且,“商场消费80元”也要打包到房费中一并予以报销,这当然违反了有关财务规定。另外一个细节也不能不提——

  调查称,11月26日晚9时许大雾封道,无法通过高速公路返回瑞安,蒋珍明及其驾驶员李某某入住杭州市龙禧大酒店,两人共消费1176元(每间房价572元/天),移动通话费两元,方便面消费30元。

  宁可每人住572元一天的豪华酒店,却在“吃”这方面不约而同选择了30元的方便面,这很让人费解。更蹊跷的是,“移动通话费两元”又是怎样算出来?难道领导和司机的手机是随时计费、随时报销的吗?

  众所周知,领导干部出差的标准是有规定的。一个县级市委书记究竟什么标准,我不十分清楚,就算“每间房价572元/天”符合他的标准,但驾驶员也有资格享受同样的标准吗?这显然是不可能的!可是,这不可能的事情,居然就在市委书记的眼皮底下发生了,而且,我敢肯定,这种情况绝不是偶然的。

  该如何处理“书记两天三开房”的当事人?组织上的“处理意见”是:“责令瑞安市委办公室按差旅费报销有关规定予以纠正,并进行通报批评”。市委书记毫发无损,冒名顶替者被批评——如此轻描淡写地就过去了,就把网民们的质疑轻易地打发了!在这里,我们除了感受到权力对权利的轻慢之外,还想起了坊间流传的那句俗话:一万个鸡蛋团结起来,也打不过一个石头。

  现代快报再评

  “两天三开房”,我并不觉得有什么离奇,我出差也干过:午睡对我很重要,退了宾馆房,找个便宜的招待所躺一会,关键是算好总价不会超过我一天房费的报销标准。而瑞安这档子事,最重要的是两人房费肯定严重超过报销标准,财会部门却不敢拒绝。难道他们两天只开两次房,费用比现在报得更高就无话可说吗?

  有个著名经济学家说中国盛产“土皇帝”,这个书记和他的司机就是“土皇帝”的标本,享有超过规定的特权。领导的秘书呀,领导的司机呀,这些“近臣”权势熏天,早已不是什么新闻,这是封建时代的痼疾,至于这痼疾是如何复活的就值得深思了。

  在法制社会,任何人都不可以享有超越制度的特权。消除这种特权现象,我们先从领导本人、从领导身边人的报销管起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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