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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量发行是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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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30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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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议IPO改革 当事方各说各话
  新股发行体制存在问题

  自去年IPO重启以来,市场各方对发行市盈率较高、资金超募、新股发行节奏加快是否影响市场走势等问题争论不休。在此背景下,中国证券业协会、上交所、深交所于昨日在上海召开了“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研讨会”。会上,大多数人都对现行新股发行机制不满意,但到底要怎么改,却各说各话、各找各妈。

  □快报记者 石成

  证监会找保荐人的茬

  证监会主席助理朱从玖指出:“定价市盈率偏高、有人认为部分承销商出具的投资价值研究报告没有遵循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以及询价机构报价整体偏高。”在2009年6月新股发行体制改革前,一级市场和二级市场的市盈率是69%的差距,改革后缩小到了7.8%。

  朱从玖则指出,“超募”的出现,是买方和卖方博弈的结果。这一现象实质上是新股的超额收益,在发行人和新股申购者之间重新分配。

  在2009年6月前的旧发行体制下,监管机构用市盈率上限压低新股发行价,结果是新股一上市就会暴涨,甚至达到几十倍、上百倍。一级市场的参与者能获得无风险高收益,对二级市场参与者、特别是一般股民来说,非常不公平,股民在二级市场买新股,收益低风险大。这种旧发行体制造成了当时A股市场畸形的狂热“打新”风潮。

  在2009年6月后的发行体制下,以市价发行股票,一二级市场之间的收益和风险方面的巨大差别不再存在,但却出现了“超募”和“破发”等新问题,比如中国西电上市首日就破发,创业板股票星辉车模、台基股份也破发了。

  券商称定价比较合理

  国泰君安总裁陈耿称,如果GDP涨幅每年为8%~10%,那么应对40倍左右的平均市盈率,去年A股发行的新股平均市盈率为55.6倍,比较合理。

  陈耿说,现在的新股发行基本定价流程接近国际惯例了。向询价对象提供承销商投资价值研究报告、初步询价配售对象申报价格和拟申购数量,到网下累计投标询价再到发行价格,这是和国际惯例比较接近的。在发行体制中,1990年代初一度很流行利用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来做这样的事情,比如说网上的净价发行和定价发行,当年的投资者主要不是通过证券公司或者保荐人去接触发行人,而是直接在招股说明书上看看这个怎么样,然后就去下单,所以当年保荐这方面的作用是比较稀缺的,和现在有很大的不同。

  机构要求多分点“蛋糕”

  作为市场中参与询价的保险机构代表,中国人寿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总裁刘慧敏则认为,目前200多家机构和1000多家配售机构使得最终获配量非常小,因此建议在询价阶段提高网下配售比例,特别是提高大型机构投资者的配售比例。与此同时,刘慧敏还表示一般而言,临近新股网下配售3个月解禁期,股价都会呈现下跌的规律,而且大盘股特别明显;所以建议“取消机构投资者的锁定期”。

  不过,交银施罗德基金公司总裁莫泰山并不完全认同这一观点,在他看来“一定的限售期可以约束询价机构谨慎参与询价”,通过对网下配售股限售有利于“规避询价机构在二级市场上短期获利后的抛售行为造成的股价异常波动,从而保护中小投资者”;相反,“参与网下配售股份进行适度的限售约束可以鼓励询价机构在一级市场上充分发挥价值发现功能”。当然,莫泰山也表示在建议维持发行前股份(尤其是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持有股份)的限售期的同时,在询价机构市场行为趋于理性的情况下,“可考虑缩短限售期”。

  学者建议借鉴香港市场

  清华大学经管学院副院长廖理提出监管部门可以考虑引进香港市场“基石投资者”的概念。

  在香港,由于投资者对于来自内地国企的管理、盈利模式和公司治理等不太了解,因此一些大型企业集团和香港本地富豪等机构投资者组成基石投资者参与公司新股发行,经过法律形式固定下来的基石投资者承担的认股价格也就是今后的发行价格;同时,他们买入的股份还需要有6-12个月的锁定期——对于这些基石投资者来说,他们的作用主要是在一个不确定市场中进行IPO过程的稳定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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