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A10版:财经·焦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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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破发之痛,都是制度惹的祸?
· 新股破发未必是底部信号
· 新股发行规模要放开
· IPO改革研讨会今召开
· 抑制高询价冲动
是制度改革的关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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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0 年 1 月 29 日 星期   重要律师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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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发行规模要放开
  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刘纪鹏表示,新股发行制度要做到符合国情,真正市场化,就必须把发行规模放开。

  刘纪鹏认为,中国股市以散户为主,在股权分置和资本市场一系列制度未转轨的形势下,必须贯彻公平原则,而不是给机构特权,让一小部分人掌握了大部分资产,而中小投资者却很难获利。他称,新股发行配售比例低不适合中国的国情,他建议,要考虑到中小投资者的弱势。

  刘纪鹏称,目前,新股发行价越高,市盈率越高,上市公司募集的资金越多,这其实扭曲了市场化规则。目前有关部门只靠行政审批制度来控制新股发行,这会越走越偏。因为出了问题,审批部门根本负不了责。

  “新股发行其实要解决规模上的问题,在上市公司的规模上如不搞市场化,不把规模放开,只讨论询价市场化,一定会发生目前创业板上市后所发生的现象,发行价越发越高。”刘纪鹏说。

  他认为,我们不能片面理解市场化,在新股发行规模上一定要放开,比如创业板上市企业家数少,通过超募大量财富都集中在少量上市公司手中,这样也会降低创业者的创业激情,因为这些大量的财富不是通过打拼得来的,而是依靠这种资本市场不合情不合理的发行制度来的,而其他大部分中小企业却又因为没有资金,很难生存。

  因此,他建议,新股制度改革不能只在严格的审批制度上做文章,而是要真正市场化,把发行规模放开。

  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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