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正抓紧对检察人员执法行为和语言进行统一规范,坚决杜绝所谓“雷人官话”(1月27日《法制日报》)。无独有偶,关于官话的新闻昨日还有一则:“睢宁干部学说话”入选十大地方新政,“让正确的废话出局”是其标新立异之处。(1月27日《新华网》)
雷人官话在去年有集大成之势,有的还成了流行语,如“为什么不先公布老百姓财产”、“法院是习惯性这么做的”、“你是准备替党说话,还是替老百姓说话”,这些雷人官话的发明者,完全一副权力无敌的面孔,让人冒火。
深圳福田区检察官陈某停车差点撞上路人,叫嚣着“搞死你”,激起众怒,搞坏了检察官形象。他的威势从何而来?是个性张扬所致,还是特权意识作祟;是职业修养不够,还是制度制约缺席?我想,这既是最高检大刹“雷人官话”的起因,也应该成为最高检主题现场会讨论的主要话题。搞不清这个问题,恐怕发一百个禁令也无济于事。当然,这不仅是检察系统一家需要考虑的。问题还在于,光靠一个“坚决杜绝”之类的运动解决不了问题,如果权力没有足够的制约,雷人官话还会层出不穷;如果不让民众对官员的罢黜和升迁有更多的话语权,“雷语官员”照样有恃无恐。睢宁搞的“会议讲话强制终止制度”,仍然是治标,在这种情况下期望一“规”就灵,一“规”永逸,没门。
要求官员们主观上不出“雷语”不讲“废话”,不现实。必须给雷人官话装上制度笼头,这个制度笼头,一是让民意更多进入官员考核体系,二是让权力置于社会监督之中落到实处。不这样的话,“坚决杜绝雷人官话”本身,也有可能被选进新一年度的“雷语大全”。(西风)